申请专利须知
本须知依据《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整理,是申请专利阶段最基本要求。专利
申请文件撰写原则及申请被受理后的未尽事宜,应以《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准。
一、三种不同类型专利的定义: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申请专利所需文件及要求: (一)请求书
请求书是确定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专利申请的依据,应谨慎选用;建议使用专利局统一表格。请求书应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名称或使用该外观设计产品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含邮政编码)以及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是指:
1.申请人的国籍;申请人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其总部所在地的国家。
2.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注明的有关事项。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或单位申请,而未委托代理机构的,应当指定一名自然人为代表人,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3.分案专利申请(已驳回、撤回或视为撤回的申请,不能提出分案申请)类型应与原案申请一致,并注明原案申请号、申请日,否则,不按分案申请处理。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请求书中注明在先申请的申请国别、申请日、申请号,并应于在先申请日起一年内提交。 4.申请文件清单。 5.附加文件清单。 6.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7.确有特殊要求的其它事项。 (二)说明书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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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为准。 (三)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四)说明书附图
说明书附图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必要文件。发明专利申请如有必要也应当提交附图。附图应当使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不得涂改或易被涂擦。 (五)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发明、实用新型应当提交申请所公开内容概要的说明书摘要(限300字),有附图的还应提交说明书摘要附图。 (六)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必要时应有简要说明。 三、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应当使用专利局制订的统一表格,使用计算机中文打字或者印刷(包括表格中文字),一式两份。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可能采用到专利局或专利局设在各地的九个代办处办理当面递交或以邮寄方式寄交。
1.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必须按照专利法的要求以挂号信函方式邮寄,保存好挂号凭证。以非挂号信函方式邮寄申请文件的,专利局将不予查询。 2.以包裹形式邮寄申请文件的,专利局将不予受理。
3.根据细则第119条规定,以邮寄方式递交专利申请的,每封挂号信函只能邮寄同一件专利申请的文件。 附:
所需表格及填表说明可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址是: http://www.sip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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