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管检验师职责
1、 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熟悉掌握各种临床检验理论及操作技术,熟悉本科常用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2、 参加科室部分检验工作,担任特殊检验工作和技术工作。解决本科业务上复杂疑难问题,经常检查检验质量。 3、 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科内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工作。
4、 了解国内外检验技术动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积极撰写论文。
<三>检验师职责
1、 在科主任、主管检验师领导下,掌握各项操作常规,了解临床检验理论、正常值及临床意义。
2、 能独立处理常规技术业务,掌握仪器的性能及使用维修技术。
3、 准确配制、校正化学试剂及掌握操作规程。
4、 完成进修、实习生带教任务。每年完成工作小结。
<四>检验士职责
1、在上级检验师的指导下,担任各项检
验工作。
2、 收集检验标本,在检验师指导下进行
特殊检验。
3、 担任部分试剂配制、部分培养基配制。
认真做好常规工作的登记。
4、 担任一定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
隔离工作。
5、 每年写读书笔记一篇。
血库血液入库、核对、储存工作制度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如供血机构名称、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形码编号、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码/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2、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核对、颁发的登记工作,有关资料要保存十年。
3、按A 、O、B、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储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4、各类血液制品要严格按照各个品种的保存温度及保存期进行存放,当储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记录和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并及时解决和做好记录。
5.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
钟或200CFU/M3为合格。
血库发血工作制度
1、交叉配血合格后,通知医护人员到血库取血。
2、取血与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核对受血者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和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以及血液成分的外观颜色、是否浑浊等,核对准确无误后,由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发出。
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如标签破损、字迹不清、血袋有破损漏血、血液中有明显凝块、血浆呈乳糜状及暗灰色、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红细胞层呈紫红色、过期血或其他必须查证的情况等。 4、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必须保存于2-6℃冰箱内至少7天,以便在发生不良反应时查找原因。 5、血库的各类血液制品如红细胞悬液、血浆及其他血制品等一但发出后一律不得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