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审批,同时报公司总部备案。
5.3.4.1 公司基建部根据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基建类专业小组审批意见,在公司内部统一发布基建项目总部招标范围的承包商的年度资信评价意见。 5.3.4.2 各分、子公司基建部根据本单位招标领导机构审批意见,在本单位内部统一发布本单位基建项目招标范围的承包商年度资信评价意见。 5.3.5 承包商的年度资信评价意见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一年。
5.3.6 基建项目承包商年度履约情况评价小于60分的,或在三个及以上地市供电局年度履约情况评价小于60分的,停止其参与投标及分包工程的资格,取消候选承包商资格,降为登记承包商。
5.3.7 承包商的年度资信评价意见记录在其资信档案中。 5.4 承包商奖惩
5.4.1 基建项目承包商优良行为的奖励原则。承接南方电网基建项目获得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技术等奖项的承包商,在评标评分中给予加分奖励。 5.4.2 基建项目承包商不良行为的处罚原则。不良行为的处罚分为三类:通报批评,招标评标中实行扣分,停止参与基建项目的资格。
5.4. 3 承包商优良或不良行为发生所在的分、子公司,可根据自身的管理要求,在公司总部奖惩的基础上加重奖励或处罚。
5.4.4 基建项目承包商因不良行为被停止参与投标及分包工程资格的,取消候选承包商资格,降为登记承包商。
5.4.5 经查实有行贿行为的承包商,取消候选承包商资格,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进入南方电网市场,具体办法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4.6 被停止参与投标及分包工程的资格、取消候选承包商资格的承包商,处罚期满并经过认真整改,并达到整改目标的,将恢复资格申请报告提交公司承包商服务窗口,公司基建部委托相关分、子公司按候选承包商管理的评价程序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的承包商将恢复投标及分包工程资格、候选承包商资格。 5.4.7 基建项目承包商的年度资信评价意见,承包商因表现优良在评标评分中获得加分的奖励,因不良行为受到通报批评、招标评标中实行扣分、停止参与投标及分包工程的资格的处罚,以及取消和恢复候选承包商资格的情况,记录在该承包商的资信档案中,作为基建项目招标过程中对该承包商投标资格审查
及评标评分的重要依据,以及基建项目分包商审批的重要依据。
6
附则
6.1 本办法由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 6.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 A、基建项目承包商分级管理流程图
附录A、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承包商分级管理流程图 Q/CSG213056-2012-L1承包商承包商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基建部分、子公司基建部招标领导机构基建部南方电网公司独立第三方中介机构基建工程承包商服务窗口基建部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业小组潜在承包商管理开始符合条件成为潜在承包商(10)发布公告,邀请潜在建商参加南方电网公司建设(20)提交资料登记(30)否否否审查(40)是审查(50)统一建立登记承包商资信档案(70)是审批(60)登记承包商管理是成为登记承包商(80)否否候选承包商管理组织考察(90)是成为候选承包商(110)是否否组织考察(100)合格供应商管理资格审查(120)是成为合格承包商(140)是资格审查(130)招标或非招标方式谈判(150)成为项目承包商(160)项目承包商管理结束
南网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