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群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 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列入 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 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 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 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 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 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 燃。 施完备,项目污染物可以稳 定达标排放,不属于“散乱污” 企业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 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VOCS 参照天津市地方标准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重点区域二氧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 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 放控制标准》 符合 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DB12/524-2014)表 2 及表 5 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24)表 A.1 中特别排放限值 到 2024 年全国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 58%以下;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五省 本项目不使用煤炭 符合 (直辖市)煤炭消费总量比 2015 年下降 10%,长 三角地区下降 5%,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 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 本项目不使用煤炭,不涉及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 符合 锅炉 低排放改造。 2.4 与《2024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4]33 号)相符性分析 表1-15与《2024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4]33号)相符性分析 文件相关内容 相符性分析 是否 相符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 本项目使用水性涂料,不使用溶剂型涂料,企业按要求 符合 有效减少 VOCs 产生 建立台账 项目使用的水性漆为密闭的包装桶,存放于原料仓库内, 非取用状态时,包装桶会封口,保持密闭,使用时将密闭 全面落实标准要求, 的包装桶移至密闭的喷漆房内,转移过程不拆封;厂区内符合 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24)表 A.1 中特别排 放限值 聚焦治污设施“三 喷漆工艺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喷漆、烘干废气经玻 符合 率”,提升综合治理效 纤棉+光氧+活性炭处理装置,收集效率为 95%,处理效
14
率 率为 90% 深化园区和集群整 本项目 VOCs 产生量不大于 10t,不属于重点管控企业, 治,促进产业绿色发符合 企业按要求建立台账 展 强化油品储运销监 管,实现减污降耗增 本项目不使用汽油、石脑油等原油 符合 效 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相符性分析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总体要求: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 VOCs 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鼓励对排放的 VOCs 进行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 VOCs 总去除效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 VOCs 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 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 75%。 本项目使用水性涂料,不使用溶剂型涂料,喷漆工艺在密闭的喷漆室内进行, 配备玻纤棉+光氧+活性炭处理装置,收集效率为 95%,处理效率为 90%。有效的减少了有机废气的排放,满足《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总体要求。 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 《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规定: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义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标准以及防治技术指南,采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经营管理,确保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自行或者委托有关监测机构对其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监测,记录、保存监测数据,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本项目实施后拟委托有关监测机构对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监测,记录、
15
保存监测数据,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玻纤棉+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效率为 90%,可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满足 《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24]53 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要求: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 提高 VOCs 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 VOCs 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
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玻纤棉+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24]53 号)中相关要求。
与《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 2024-2024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4〕97 号)相符性分析
《长三角地区 2024-2024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规定:各地要大力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在技术成熟的家具、集装箱、汽车制造、船舶制造、机械设备制造、汽修、印刷等行业。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全面加强含 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 管控。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 的原则,显著提高废气收集率。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
本项目收集的 VOCs 经玻纤棉+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符合 《长三角地区 2024-2024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
3、工程概况
3.1 项目名称、地点、性质
项目名称:新增喷漆工艺技改项目;
16
建设单位:江苏省荆桥铸造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 盐城市大丰区大桥镇工业园区(N32.978228,E120.647097); 职工人数:全厂定员 150 人,本次技改不新增员工,所需员工在原厂内调配, 无新增职工生活废水产生及排放; 工作制度:全年工作日 300 天,白班一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 四周环境:建设项目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大桥镇工业园区,东侧界外为园区中心路,路东为农田,南侧界外为四中沟园区路,路南为江苏骏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侧为建桥箱包厂房,北侧为江苏启丰铸造有限公司,项目位置图见附图一, 500 米周边环境现状见附图二。 3.2 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 1-16。 表 1-16 技改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工程名称(车序间、生产装置号 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 技改前 设计能力(t/a) 技改后全本次技改 厂 年运 行时数 h/a 备注 1 喷漆涂装线 精密铸件 0 本次技改喷漆工艺涂装面积 涂装面积 仅为年产 9000 吨精2400 2236000m 36000m 密铸件项目配套工 艺 3.3 公用及辅助工程 主体工程及公辅工程见表 1-17。 表 1-17 主体工程及公辅工程 类别 主体工 程 贮 运 工程 公用
项目名称 一车间 二车间 三车间 原材料运输 技改前 4032m2 3248m2 3456m2 10065t/a 位于车间 一、车间二 内,包括原 料仓库和成品仓库 2520t/a 生活污水 1800t/a 设计能力 本次技改 0 0 0 5t/a 备注 技改后全 厂 已建,本次技改不变动 4032m2 已建,本次技改不变动 3248m2 已建,本次技改新增 3456m2 10m2 的喷漆区域 汽车陆运 10070t/a 位于车间 一、车间二 内,包括原 / 料仓库和成品仓库 由区域自来水厂供水 2520t/a 生活污水 / 1800t/a 仓库 / 给水 排水 0 0 17
工 程 供电 100 万 100 万 kWh/a kWh/a 布袋除尘 / +1#15m 高 排气筒 布袋除尘 / 废气处理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噪声治理 200 万 由区域变电所提供 kWh/a 布袋除尘 +1#15m 高 熔融废气处理 排气筒 布袋除尘 清砂废气处理 技改新增喷漆、烘干废气 / 门窗隔声、距离衰减等 / / 1800t/a / 未提及 固废处理 未提及 玻纤棉+光氧+ 活性炭吸附 / +2#15m 高排气 筒 0 1800t/a / / 20m2 20m2 0 0 20m2 20m2 300m2 300m2 / 已建 已建 辅助工 程 办公楼 综合楼 300m2 300m2 3.4 选址 建设项目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大桥镇工业园区,东侧界外为园区中心路,路东为农田,南侧界外为四中沟园区路,路南为江苏骏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侧为建桥箱包厂房,北侧为江苏启丰铸造有限公司。根据《盐城市大丰区大桥镇总体规划(2024-2035)》及企业提供土地证,本项目用地性质为规划的工业用地, 符合镇区规划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4〕1 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24〕74 号)。项目所在地交通发达,基础设施建设完备,产生的各种污染物便于集中收集、处理,项目实施后,周围环境均能维持现状。因此,本项目选址可行。 3.5 平面布局 项目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大桥镇工业园区,技改项目在厂区北侧车间三进行生产,南侧为一车间、二车间,西侧为清砂间,东侧为办公楼与综合楼,厂房内设有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总平面布置合理,详见附图四。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江苏省荆桥铸造有限公司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大桥镇工业园区,主要从事精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