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论侵吞脱离持有物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论侵吞脱离持有物

于世忠

【期刊名称】《《浙江工业大学学报》》 【年(卷),期】2003(000)001

【摘要】脱离持有物不是抛弃物,所有权人对之仍有所有权。尽管刑法没有明文规定遗失物等脱离持有物可以作为侵占罪之对象,但是由于侵吞上述脱离持有物仍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而且上述脱离持有物与遗忘物、埋藏物有共同的属性,因而可以认定侵吞脱离持有物也具有刑事侵权的性质,可根据刑法第270条第1款治罪。但是依据该条款治罪虽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却尚显牵强,因而在刑法中应将侵吞脱离持有物的行为独设一个罪名。 【总页数】1页(P.)

【关键词】脱离持有物; 侵吞; 犯罪 【作者】于世忠

【作者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浙江 杭州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4.3 【相关文献】

1.试论持有行为的性质及持有型犯罪构成的立法论意义--以持有假币罪为理论起点 [J], 杨春洗; 杨书文

2.论非法提供、持有、私藏爆炸物的行为定性及立法完善 [J], 王东阳; 谭绍木 3.国际证券抵押物权关系法律适用原则初探--兼评《关于由中间人持有证券若干权利的法律适用公约》 [J], 苏颖霞; 王葆莳

4.物权制度改革、民营企业现金持有与企业价值——基于双重差分模型的实证研究 [J], 王振山; 李建伟; 黄晓诚

5.论对持有爆炸物犯罪嫌疑人的现场处置战术 [J], 张兵

以上内容为文献基本信息,获取文献全文请下载

论侵吞脱离持有物

论侵吞脱离持有物于世忠【期刊名称】《《浙江工业大学学报》》【年(卷),期】2003(000)001【摘要】脱离持有物不是抛弃物,所有权人对之仍有所有权。尽管刑法没有明文规定遗失物等脱离持有物可以作为侵占罪之对象,但是由于侵吞上述脱离持有物仍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而且上述脱离持有物与遗忘物、埋藏物有共同的属性,因而可以认定侵吞脱离持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43y3403uuj10e609m87w9sc9l3ppgr019wb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