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国资国企监管工
作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顺政发[2015]40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5.11.30 【实施日期】2016.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国资国企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顺政发〔2015〕40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资国企监管工作的意见》已经2015年11月20日第27次区委常委会议和2015年9月25日第2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依照执行。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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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资国企监管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制度,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有效解决当前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本市关于加强国资国企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按照“把握三个阶段性特征、推动四个转型升级”的工作总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提高国资监管效能
1.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在原有国资监管制度基础上,认真谋划“十三五”发展规划,完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等办法,制定外派监事会管理办法、重大投资追踪管理办法等新的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区国资委每年要组织系统企业召开工作务虚会和经济工作汇报会,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贯彻落实好“十三五”发展规划。
2.突出国资监管重点。以出资关系为基础行权履职,优化监管职能,制定出资人履职清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力争到2024年系统企业资产总额达到2000亿元,区属国有资本证券化率达到60%以上。通过依法制定或参与制定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区国资委与企业间的权责边界,维护出资人权益。
3.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建设。根据国资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健全完善区国资委内部职能配置,加强审计、董监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等工作,选拔财务、金融、证券、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充实国资监管队伍,并积极探索外聘专业机构、政府雇员等多种途径充实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水平。
二、严格履行制度程序,规范企业依法运营
4.夯实企业内部管理。企业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研究制定“十三五”发展战 2 / 3
略,健全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办公会等议事规则,健全完善财务、审计、薪酬、
招投标、物资采购、印章使用等内部管理规范,并严格抓好制度落实。企业内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作为区国资委基础管理检查重点,与企业领导人员年度业绩考核挂钩。 5.严格履行重大事项报审程序。企业应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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