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杨凌农业高
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的决定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陕发[2007]13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25 【实施日期】2007.07.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的决
定
(陕发[2007]13号)
1997年国务院批准建立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10年来,示范区围绕我国干旱半干旱农业发展,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体制创新,不断增强农业科技研究、创新、转化和示范推广能力,有效地带动了我省以及西部地区的农业发展。共取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成果120多项,其中14项获国家级奖励,科技成果转化率由32%提高到47%;在全国16个省区建立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150个,共引进、推广国内外良种1700多种,培训农民400多万人次,推广农业实用技术1000余项,推广农林作物良种2亿亩,受益农民5000多万人,每年科技示范推广产生的效益超过60亿元。一年一度的中国杨凌农业高新 1 / 3
技术成果博览会(农高会),成为科技示范辐射的重要载体和国内外知名农业科技会展
品牌。探索建立新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取得积极进展。
示范区自身建设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现代农科城建设初具雏形,城市功能日趋完善,为稳定和吸引人才、加快科技创新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以农牧良种、环保农资、绿色食品和生物制药为特色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初具规模。10年全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财政收入年均增长
,技工贸收入年均增长51%,
。科教体制改革成效显著,科教实力进一步增强,西北农林科
技大学进入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行列,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进入首批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行列。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精简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目前,示范区发展仍面临一些突出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围绕干旱半干旱农业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产业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能力、研发手段、成果转化需要提高和改善;二是支撑科教和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和保障条件比较薄弱,城市功能需要继续完善;三是自我发展能力不强,支撑自身发展的大企业、大项目较少;四是发展的外部环境存在的体制不顺、合力不强等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为了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推进西部大开发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交给陕西建设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重要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推动示范区加快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深化对加快杨凌示范区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
加快示范区发展,是推动我国干旱半干旱农业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干旱半干旱地区占我国国土面积的56%,是我国农业发展潜力最大的地区。发展干旱半干旱农业,解决制约发展的干旱缺水、土地沙化、生态保护等问题,必须依靠科技创新。示范区只有进一 2 / 3
步加快发展,才能发挥在干旱半干旱农业发展方面具有的鲜明特色和优势,为解决制约
旱区农业发展关键问题作出更大贡献。
加快示范区发展,是发展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增强农业科技创新及传播能力,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加快示范区发展,必将有力地促进示范区农业科技攻关创新、技术集成、引进消化再创新能力,有效地提高科技推广、传播和辐射示范、教育培训能力,为陕西乃至西北地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有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