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为加快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促进我校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服务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河南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件。
一、职业道德
申报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师职业,认真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学高身正,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资格证及学历资历
转评教授及副教授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一)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 3.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申报当年年龄不满45周岁、没有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按破格条件评审。 (二)申报教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担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申报当年年龄不满50周岁、没有取得博士学位者,按破格条件评审。 申报上述职务人员外语水平须符合国家和河南省的有关政策规定;申报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副教授、教授评审条件 (一)教学工作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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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评审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以教学为主的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216学士以上;以科研及医科后期教学为主的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108学时以上;从事体育、政治、外语公修课教师,年均教学288学士以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量按专任教师学时的1/2计算。 (二)副教授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能力。任讲师以来,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对本学科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为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
(2)长期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系统担任一门公开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其中一门为专业基础课)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验、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考核成绩优良。
(3)具有主持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教法研究的能力,以及指导青年教师、硕士研究生或进修教师的能力,并根据工作需要全过程协助培养过一届以上合格硕士研究生,或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成绩显著。
(4)认真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为独著,理、工、医科为前2名)。
2.工作业绩。任讲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1次以上。
②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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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
④指导本科生或研究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等大赛获得二等以上奖励。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论文被SCI、EI、ISTP或A&HCI、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收录4篇以上(文科均为独著,理、工、医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②公修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以上(文科均为独著,理、工、医科至少4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余限前2名),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至少1篇发表在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8篇以上(文科均为独著,理、工、医科至少4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余限前2名),其中至少4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至少1篇发表在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0篇以上(文科均为独著,理、工、医科至少4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余限前2名),其中至少4篇发表在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至少1篇发表在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③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或译著1部(本人翻译12万字以上),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1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同时公修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专业课教师6篇以上,以科研为主的教师8篇以上(文科均为独著,理、工、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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