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晋职晋级奖惩制度(同名43296)
范窑学校
教职工晋职、晋级制度
范窑学校
2012年9月
范窑学校
教职工晋职、晋级制度
晋升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凡受区局通报及其以上处分、有违师德者一票否决。
2、业务能力强,学识水平高
①年限与资格: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是任中级(中一)职称满五年的教师,申报中级职称的教师必须是初级(中二)满四年的在职在编教师;任职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至少有二——三年度为优,所有参评教师必须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②学历: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凭(含专科)。
③业务能力:能胜任本学科教学;能独立主持本学科的教研教改活动;能指导学生参加本学科竞赛或专业技能比武,且获得较好的成绩;能独立撰写质量较高的教育教学论文;申报高级职务的教师须有辅导教师备课、上课和开展教研活动的能力;能为同科教师上观摩示范课。 3、工作实绩突出
①所教学科参加统考、中考、或课程合格考试,成绩优异;辅导学生竞赛在县市以上获奖。
②任职以来,申报中级任职资格的教师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区级以上交流、获奖或刊物上公开发表;申报高级任职资格的教师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市级以上交流、获奖或刊物上公开发表。
③能独立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研究,申报中学高级任职资格的教师原则上须有县级以上立项的研究课题。
④任职期内,承担过教研公开课和教学业务辅导讲座。
⑤任职期内,能坚持正常工作,满工作量。
4、申报对象须具有继续教育证,同时具有普通话等级证和计算机等级证。
实施要求: 1、学校成立职称申报考评小组,派专人负责,确保申报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2、在申报考评过程中,严格按照本方案实施,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对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将追究其责任,收回其申报名额,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4、当年学校推荐上去的高、中级人员,如在上级评审中落选,连续两年不得参选。
范窑学校
2012年9月
教职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种类和形式 (一)、奖励种类
凡学校在岗教职工在自己的本职工作当中认真贯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师德优良,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并在以下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者学校予以奖励。
1、忠于职守,工作认真,遵守纪律,完成任务者可得岗位奖。
2、德育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获先进班主任、德育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3、领导干部在学校管理工作中成绩优异者,可被推荐为优秀校长、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个人及优秀主任、优秀团干部的荣誉称号。
4、教学、教科研工作中依据教师所取得的成绩学校设立以下奖励项目: 中考奖、结业考奖; 学科竞赛优胜者指导奖; 教学能手奖;
公开课、观摩课优胜奖; 优秀论文奖; 课件制作优秀奖;
优秀教师奖、先进教研组长荣誉称号; 教科研成果奖;
5、保护公共财产,维护公共秩序,防止或避免重大事故有功,使他人、集体和国家财产免遭损失者授予功勋奖。
6、同违法失职行为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者授予见义勇为奖。
(二)、奖励形式 1、记功嘉奖; 2、颁发奖金; 3、授予奖状奖品; 4、授予荣誉称号; 5、通报表扬; 二、惩罚条件和种类
1、教职工有下列违纪、失职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应予以纪律处分。已构成犯罪则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⑴、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
⑵、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甚至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而影响工作、教学和校内秩序者;
⑶、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安全意识差,造成事故,致使国家、集体、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者;
⑷、违反民主集中制,不服从上级决议命令,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 ⑸、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搬弄事非,破坏团结;丧失良知,包庇坏人的; ⑹、贪污腐败、铺张浪费、损公肥私、侵害公共财产和利益者; ⑺、个人道德败坏、思想堕落,其行为损坏学校名誉和教师形象者;
教职工晋职晋级奖惩制度(同名432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