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控制程序
3.1目的与依据
本程序文件提供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主要内容和一般要求,它是用以指导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安全标准化评审的指导性文件。
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等,制定本程序。
3.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建筑、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各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3.3职责与权限
3.3.1评审单位是指由市安监局审核确定、具体承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单位。
3.3.2承担评审工作的单位应向当地县(市)、区安监局提出申请,填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登记表》(见附件)当地县(市)、区安监局审核同意后报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审核通过后报省安监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3.3.3评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2.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办公设施和日常管理工作人员,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3.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评审程序文件和评审人员档案等。 4.有6名以上通过市级以上安监部门培训合格的专职评审员,其专业结构能够满足所从事专业的评审要求。
3.3.4评审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1. 评审单位要根据标准化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评审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评审,确保评审质量。
2. 与申请企业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咨询单位不得承担同一企业的评审工作。
3. 坚持依法经营,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得以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等其他非法手段获取利益,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
4.加强评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评审结果正确性。
5.评审工作资料、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及时归档,并遵守保密协议。
6.认真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配合评审组织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3.3.5评审单位应建立评审人员档案,并将下列材料报评审组织单位备案:
1.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学历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3.评审员培训合格证书。
4.其他相关材料。
3.3.6评审单位在评审中发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向评审组织单位及当地县(市)、区安监局报告:
1.企业有重大事故隐患的。 2.评审中存在较大争议问题的。
3.其它认为有必要报告的事项。
3.4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程序
3.4.1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程序 (一)评审受理: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经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所在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或三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
符合申请要求的,通知相关评审单位组织评审;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由评审组织单位受理申请的,评审组织单位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报请审核公告的安全监管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通知相关评审单位组织评审。
自评报告格式见附件一。 (二)评审与)报告:
1.评审单位收到企业评审申请后,应与申请企业签订评审协议,制定评审计划,并根据评审对象成立由3-5名评审员组成的评审组,合理配置评审人员,确定评审组长,评审组长由专职评审员担任。
2.评审单位应将具体评审日期提前3日告知被评审单位及
当地县(市)、区安监局。当地县(市)、区安监局视情对现场评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3.现场评审程序。
(1)首次会议(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 ①评审组长介绍到会的代表、专家; ②企业负责人介绍到会的企业人员; ③评审组长介绍评审人员及分工;
④评审组长介绍评审依据、方法、范围,宣读评审组公正性声明;
⑤企业负责人介绍企业概况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 (2)分组评审。 (3)评审结果汇总。 (4)末次会议。
①评审人员分别反馈评审意见; ②评审组长反馈评审结果; ③安监部门代表提要求;
④企业负责人表态。
4.评审单位应在评审当日将现场评审报告有关内容录入宁波市安监局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并在企业整改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将现场评审报告送评审组织单位审核,整改完成情况由评审单位确认。
评审报告格式见附件二。
(三)存档:
评审完成后,将评审原始资料存档,存档资料清单包括:
3.4.2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内容
5.1 目标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 5.2.1 组织机构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2.2 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5.3 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5.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
安全标准化评审过程控制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