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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至隋唐时期几个佛教故事的历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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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至隋唐时期几个佛教故事的历史化

王青

内容提要 魏晋至隋唐正史中的很多记载往往源于佛经中的虚构故事,这些故事通过各种不同的途径被本土化之后,载入这一时期的正史。论文举出一些个案,如王戎识果、陶母剪发待宾、武后驯马等著名的史实都不是他们本人的行为,很可能是本人或记录者对佛教故事的转述或模仿。

关键词 佛教故事 魏晋南北朝隋唐 历史化

在历史事实与虚构故事之间从来不存在一条绝对的鸿沟,两者之间往往互相转化。正史中的人物事迹经过演变与夸大,成为故事与传说的主角和情节,而故事与传说经过不断流传演变为历史,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佛教故事与历史之间同样存在着这种转化关系。一方面,佛教将历史传说化、神话化。如印度的某些先王事迹首先演变为民间传说,然后,又被佛教所吸收,成为佛教的本生故事,这比较典型的例子如“顶生王本生”、“大善见本生”等;另一方面,当佛教传入中国之后,其中一些故事被充分本土化,进入历史,成为中国正史的一个组成部分。

后一种情况,一个众所周知的情况是陈寅恪先生业已指出过的曹冲称象故事[1] (p157-162)。此事最早见载于《杂宝藏经》卷一《弃老国缘》,明显是一个印度民间的智慧故事①,后来被《苻子》采用,开始了本土化的过程。在《苻子》中这个智慧人物尚没有落实具体的人名,只是说“朔人”,但文中的另一个主角则演变为燕昭王——一位古代的真实君主。这个变化有着很好的分寸把握。它具备了故事历史化的动机和端倪,但尚未完全历史化,我们可以说是故事演变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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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当此一故事的主角落实为曹冲,并进入正史之后,它也就彻底演变成了历史。如果不是眼光敏锐的学者的揭示,几乎为所有的人相信。

中国史官向来有“实录”的优良传统,但也必须承认,要做到完全真实的记叙也绝非易事。各种原因使得史官有意无意中在历史中杂糅了神话、传说、故事等种种非真实的记载。第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是出于意识形态方面的考虑,比如说对本朝君主的神化是史官必须要做的一项工作,连“成一家之言”、言论不完全受官方控制的司马迁在写作《史记》时也不能例外。而在神化方式上,随着时代的演变而具有不同的手段。季羡林分析中国史书中对于帝王异相的描述就经历了种种的演变。《史》、《汉》、纬书与三国两晋南北朝诸史就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三国两晋南北朝正史中的关于帝王异相的描述,如“垂手过膝”、“顾自见其耳”、“齿白如玉”等异相,显然不是帝王形象的真实记载,而是佛教“相好”(世尊有三十二相八十种好)观念影响下的附会[2] (p91——100)。这种编造是史官自觉的、有意识的。还有一种情况是作者采信了广为流传的民间传说,类似情况史官并不自觉,是无意识的,也就更难发现。上文所说的曹冲早慧故事及华佗神医故事就是典型例子。在中古历史中,类似情况尚有许多,而且并没有得到充分的揭示。下文我们就来揭示一下中国史籍中一些颇有影响的记载的印度渊源。

印度故事进入中国史籍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是主要情节基本不变,只是将人物、地点以及重要背景本土化,演变为本土传说。这些传说通过杂史、笔记等记载后,喧腾众口,然后为史家采信,进入正史,成为史实。《世说新语·雅量》篇,记载了王戎七岁时的一段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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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戎七岁,尝与诸小儿游。看道边李树多子折枝。诸儿竞走取之,唯戎不动。人问之,答曰:“树在道边而多子,此必苦李。”取之,信然。

此事刘孝标注引《高士传》即已记载,至唐朝又被收入《晋书》,成为官修正史中一段著名的早慧事迹。实际上,此事源自于印度的智慧故事。《本生经·愿望品》第五十四个故事《果子本生因缘》记载有这样一个故事(大意):

菩萨前生是商队主,一树果实长得很诱人,但他禁止商队成员去吃,指出这是一棵毒树,因为:“此树不难攀登,离村亦不远。树上有佳果,圆熟累累无人摘。由此我知道,这定非好果树。”[3] (P225)

这个故事在《本生经》中并不是只出现一次,第八十五个本生故事《有毒果本生因缘》与此也约略相似②。很显然,这是后人将佛教的智慧故事附会在了王戎身上,并被不太慎重的史家采信,最终完成了从故事传说到历史事实的转变。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类似这样的早慧故事是非常之多的,光是《世说新语》中记载儿童的条目就有67条之多,而这其中大部分是成人化的早熟、早慧故事③,那么,是不是这一时期我国士大夫的智力水平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呢?显然不是,因为按照常识,人类智力的发展只能是逐渐进化的。既然智力水平没有跃进的可能,这一时期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早慧故事,而且基本上集中在少数几家高门大族的子弟身上呢?很显然,这是后人夸饰、附会的结果。在高门士族垄断一切资源的门阀社会,士大夫的门生故吏、子弟亲属乃至社会上的其他好事者为了种种目的,编造、附会、增饰他们的事迹。现在我们知道,佛教传说为这种编造、附会与增饰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东晋还有一个更为著名的故事,即陶侃母亲“剪发待宾”。《世说新语·贤媛》篇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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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公少有大志,家酷贫,与母湛氏同居。同郡范逵素知名,举孝廉,投侃宿。于时冰雪积日,侃室如悬磬,而逵马仆甚多。侃母湛氏语侃曰:“汝但出外留客,吾自为计。”湛头发委地,下为二髲,卖得数斛米,斫诸屋柱,悉割半为薪,剉诸荐以为马草。日夕,遂设精食,从者皆无所乏。

刘孝标注引《晋阳秋》、又引王隐《晋书》都载此事,可见极早进入史书。湛氏因此事又被收入《列女传》,其影响进一步扩大,甚至成为当地地方风物传说的一部分。据《舆地记胜》卷二十三载:

饶州延宾坊在萧家巷,世传为陶侃所居。《陶侃传》:孝廉范逵尝过侃,仓卒无以待。其母截发得双髢,以易酒炙。乐饮极欢,故后世以延宾坊名之。

后世不少戏曲、小说都以此为题材,如元曲中有秦简夫《剪发待宾》一戏。但我总觉得此事不太合情理。首先一点,再穷,也不需要“斫诸屋柱,割半为薪”、“剉诸荐以为马草”,既不可能也无必要,这显然有夸张的成分。第二,更为关键的是,截发待宾也是佛经中常见的一段故事。《经律异相》卷四十五引《十卷譬喻经》卷三“长发女人舍发供养佛”载:

昔有一女,端正绀发,发与身等。国王夫人请头发,与千两金而不肯与。见佛欢喜,愿设供养,请其父母乞为呼之。父母言:“家贫无以饭之。”女言:“取发直以用供养。”父母白佛,愿佛明日暂顾微饭。女割发与王夫人,夫人知其悬急,但与五百两金。女取金买食,欢喜无量:“悔昔悭贪,今世贫穷。愿令我后莫值此苦。”女见世尊,金光五色,照其门内,头面著地,绕佛三匝。头发还复如故。

以后此女得到荣升忉利天的果报。《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二十一记载此事更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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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有一婆罗门,是尊者故旧知识。家有一女,仪容端正,美色超绝。发彩光润,无与比者,因此立名,号为妙发。有音乐人从南方来,见女妙发头发奇好,诣婆罗门所,告言大婆罗门:“此女头发是我所须,可卖与我,以一千金钱用酬价直。”婆罗门答曰:“婆罗门法不应卖发,何故汝今作非法语?”彼不遂心,默然而去。後於异时父便命过。母闻圣者大迦多演那与五百人来至此国不远而住,为夫新死心怀忧慼,闻尊者来,更加思念,掌颊而住。其女妙发见母忧愁,问其所以:“母今何故以手掌颊,怀忧而住?”母曰:“圣者大迦多演那,是汝亡父故旧知识,今来至此。汝父身故,家复贫穷,不得一中供养,故我怀忧。”女曰:“若尔乐人买发,酬直千钱,可取其价,以充供养。我发後时更复生长,愿母勿忧。”母闻语已,知有净信。诣乐人所告言:“仁者,我女头发仁先求买,酬直千钱,必其须者,可还前价。”答言:“老母,当时我等要须此发,今乃无用。若其出卖,可取半价。”答曰:“任意。”即便酬直,取发将去。尔时尊者行至其城,於一静处安心而住。婆罗门妻诣尊者所,顶礼足已,白言圣者:“行途安不?我夫在日,与尊者相识,幸见慈愍。明日午时,受我微请。”尊者曰:“我众极多,卒何能济?”问言:“圣者,众有几多?”答:“有五百人。”报曰:“甚善。”尊者默然。尔时老母知受请已,礼足而去。即于家中办诸供养。类似事件发生在印度是合情理的。因为印度、西域风俗,男子截发④。而印度的戏剧历史悠久,演员基本上是男性,很多场合需要男扮女装,因此有制造假发这一产业,所以,印度女子的长发能卖出好价钱。而在中国不论男女一律蓄发,假发的需求量并不大,因此头发的价值远低于印度,陶侃母亲的长发是否能卖出酒炙的价钱,是令人怀疑的。我怀疑根本没有此事,只是后人利用佛教故事解释陶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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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至隋唐时期几个佛教故事的历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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