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项 拆迁安置阶段的相关税费 1、房屋拆迁补偿费; 2、搬家补助费;
3、提前搬家奖励费;
4、临时安置补助费(周转费); 5、清理费;
6、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7、对从城区位置较好的地区迁往位置较差的地区或远郊区县的居民的补助费;
8、一次性异地安置补助费; 9、房屋拆迁管理费; 10、房屋拆迁服务费。
第四章 房地产开发阶段
第四步 立项和可行性研究的法律程序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四项 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 1、可行性研究费;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第五步 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法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程序: 1、申报选址定点; 2、申报规划设计条件;
3、委托作出规划设计方案; 4、办理人防审核; 5、办理消防审核; 6、审定规划设计方案;
7、住宅设计方案的专家组审查; 8、落实环保“三废”治理方案; 9、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 10、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 11、委托地质勘探; 12、委托初步设计;
13、申报、审定初步设计。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政配套相关程序:
1、征求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2、落实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 3、报审市政配套方案;
4、市政各管理部门提出市政配套意见; 5、市政管线综合。 第五项 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的相关税费
1、工程勘察(测量)费; 2、工程设计费;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4、竣工档案保证金;
5、临时用地费;
6、临时建设工程费;
7、建设工程勘察招标管理费; 8、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 9、古建园林工程设计费。
第五章 项目建设阶段
第六步 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流程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 1、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2、项目转入正式计划;
3、交纳煤气(天然气)厂建设费; 4、交纳自来水厂建设费; 5、交纳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6、交纳供热厂建设费;
7、交纳供电贴费及电源建设集资费; 8、土地有偿出让项目办理“四源”接用手续;
9、设计单位出报批图; 10、出施工图;
11、编制、报送工程档案资料,交纳档案保证金;
12、办理消防审核意见表;
13、审批人防工程、办理人防许可证; 1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5、领取开工审批表,办理开工登记。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流程:
1、办理招标登记、招标申请;
2、招标准备; 3、招标通告;
4、编制招标文件并核准; 5、编制招标工程标底;
6、标底送审合同预算审查处确认; 7、标底送市招标办核准,正式申请招标;
8、投标单位资格审批; 9、编制投标书并送达;
10、召开招标会,勘察现场; 11、召开开标会议,进行开标; 12、评标、决标; 13、发中标通知书;
14、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15、工程承包合同的审查。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程序:
1、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2、建设工程监理;
3、办理开工统计登记;
4、交纳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 5、办理开工前审计;
6、交纳投资方向调节税;
7、领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8、报装施工用水、电、路; 9、协调街道环卫部门; 10、协调交通管理部门;
11、交纳绿化建设费,签订绿化协议; 12、领取建设工程开工证。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程序: 1、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 2、施工单位进场和施工暂设; 3、工程的基础、结构施工与设备安装; 4、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程序: 1、办理单项工程验收手续; 2、办理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领取《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3、商品住宅性能认定; 4、竣工统计登记;
5、办理竣工房屋测绘; 6、办理产权登记。 第六项 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相关税费
1、三通一平费;
2、自来水厂建设费; 3、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4、供热厂建设费; 5、煤气厂建设费;
6、地下水资源养蓄基金; 7、地下热水资源费; 8、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大市政费); 9、开发管理费;
10、城建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费; 11、建筑行业管理费; 12、绿化建设费; 13、公园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