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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购管理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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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论述合同管理的过程

4. 论述BOT模式的结构框架和运作程序。

5. 论述BOT项目有关各方的职责和义务。

6. 论述招标采购的特点。

7. 论述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区别。

8. 论述世界银行《国别援助战略》的项目周期阶段。

(七)案例分析题(共2小题) 案例一:某企业的招标程序

某建设单位经相差请客部门批准,组织某建设项目全过程总承包(即EPC模式)的公开招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要求,该工程工期定为两年,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决定该工程在基本方案确定后即开始招标,确定的招标程序如下:

⑴成立该工程招标领导机构。 ⑵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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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发出投标邀请书。

⑷对报名参加招标者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人。 ⑸向所有获得投票资格的投票人发售招标文件。 ⑹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⑻建立评标组织,制订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 ⑼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 ⑽组织评标。

⑾与合格的投标者进行质疑澄清。 ⑿决定中标单位。 ⒀发出中标通知书。

⒁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结合案例,请回答以下问题:

1. 指出上述招标程序中的不妥和不完善之处。

2. 该工程共有7家投标,在开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

⑴其中1家投标人的投标书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⑵其中之一1家投标人提供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是复印件,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⑶开标人发现剩余的5家投标人中,有1家的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相差较大,经现场商议,也做无效投标处理。

指明以上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原因。

3. 建设单位从建设项目投资控制角度考虑倾向于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具有什么特点?

案例二:某房地产公司项目投标

某房地产公司计划在北京开发某住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04年10月20日下午17: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在2004年10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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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在10月20日上午10: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民A、B、C、D、F五家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封处仅有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

结合案例请回答以下问题:

1. 在招标投标过程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

4. 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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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答案(20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A B D A A D C B D A B A C D D B 17 18 19 20 C A C B (二)多选题答案(10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ABCDE BC BE ABC ABCE CDE ABCDE ABCDE ABCD ABCDE (四)判断题答案(14小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 × × × √ × √ √ × √ √ × × × √ √ × √ × (七)案例分析题答案(2小题) 案例一:

1.答:第(3)条发出招标邀请书不妥,应为发布(或刊登)招标通告或(公告标)。 第(4)条将资格预审结果仅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人不妥,而是应通知所有投标人。 第(6)条召开投标预备会前应先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第(8)条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不妥,该工作不应安排在此处进行。 2.答:第(1)的处理是正确的,投标书必须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

第(2)的处理是正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必须是原件;

第(3)的处理是不正确的,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有较大差异不能作为判定是否为无效投标的依据。 3.答:①便于业主(或建设单位)投资控制。

②对承包人来说要承担较大的风险(或发包人承担的风险较小)。 ③应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总价。 ④有利于在评标时确定报价最低的承包商。

案例二:

1.答: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如下:

⑴不妥之处:开示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行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⑵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确定。

理由: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该项目属一般招标项目。 ⑶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妥。

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答: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答: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C单位因投标书只有单位公章未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要求。

项目采购管理习题

-6-3.论述合同管理的过程4.论述BOT模式的结构框架和运作程序。5.论述BOT项目有关各方的职责和义务。6.论述招标采购的特点。7.论述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区别。8.论述世界银行《国别援助战略》的项目周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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