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失地人员就业问题研究
殷李松,贾敬全,田 伟
【摘 要】摘要:城镇化进程中,社会矛盾逐渐突显,解决农村失地人员的就业问题,不仅能够改善失地人员的生存及发展问题,还关系到社会发展的稳定与和谐。解决我国农村失地人员的就业问题,关键在于改善城乡两极化经济结构、优化顶层政策价值取向等。详细分析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特点,以改变城乡两级经济结构,反思政策价值理念取向、树立城乡两大经济主体平等互动融合理念,丰富安置补偿方式等措施解决农村失地人员就业问题。 【期刊名称】北方经贸 【年(卷),期】2017(000)001 【总页数】2
【关键词】城镇化;农村失地人员;就业
引言
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必然产生大量失地农民,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当前我国因土地被征用而形成的“农转非”人员总共有7 467.9万人,其中劳动年龄人口约有4 230.7万人,获得就业安置为2 421.9万人。因此,解决农村失地人员的就业安置是事关经济和谐发展的大问题。
一、农村失地人员就业现状
(一)我国农村失地人员初次安置率低,失业率居高不下
根据三农问题专家任韩俊的数据,以北京为例,国土被征用而形成农转非的人员有21万人,其中劳动人口有11万人,初次得到就业安置的仅有5.1万人,农村失地人员的初次就业率仅有46.4%。[1]另外,农村失地人员很难胜任现代
企业对员工的要求,导致失地安置后失业率也非常高。还有,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大学生就业难以及大量农民工进城,这些对农村失地人员的初次就业安置也形成巨大压力。相关研究显示,目前上海市已经安置的农村失地人员中,有近30%的人并未处于上岗状态。
(二)失地农民就业途径单一,政府的就业促进政策效果有限
当前,失地农民就业主要靠自己寻找以及亲友介绍,人数比例占93%,靠政府安置以及中介介绍的只占到2.9%。客观上看,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为城市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政府安置或政府通过各种方式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理所当然,然而,政府的就业促进政策效果远远低于预期。 (三)失地农民的就业稳定性差,工作满意度低
这是因为:第一,失地农民签订劳动合同率低下。现代社会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权益才能得到劳动法保护,合同期内企业不能无故辞退劳动者。然而,有资料显示,随着市场竞争及企业追求自身利益趋动,我国招工安置的九成都被辞退待岗,有劳动合同保护的劳动者只占24.9%;第二,失地农民若对现有工作满意度持续低下,重新去用工市场寻求工作就是必然现象,有调查数据显示,失地农民对工作满意度只有21.0%,这使失地农民的反复就业的成本居高不下;第三,失地农民的就业积极性受挫。反复就业除引发就业相关的成本支付持续存在外,更多地,心理成本会持续提升,一旦超过失地农民的心理承担极限,失地农民就失去就业信心与积极性,这会引发家庭矛盾与社会矛盾。
二、农村失地人员就业难的主要因素
(一)城乡两极经济结构
城乡两极经济结构源于城市经济以工业化、现代化建设为主要发展方向,农村
经济以农产品、农副产品以及养殖业等为主要经济发展方向。[2]如何使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间形成平等互动的财富创造并不容易,这会对经济文化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各类城乡两极化结构的并存现象普遍存在,影响了城镇化进程中经济文化的进一步和谐发展。在就业方面,城乡两极经济结构形成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二级化分割,同时,城乡行政区逐渐变异导致非市场化的劳动力资源分配方式仍然存在,这也是农村劳动力市场无法统一于城市劳动力市场的主要因素。[3]因此,打破城乡两极经济结构是当前解决农村失地人员就业的核心问题。 (二)政策价值取向异常
建国以来,我国走上寻求工业化发展的道路,很多地方形成“以农补工”发展理念,结果是农村经济正常发展轨道依附于城市经济发展轨道,两种经济间财富互换并非平等,而是形成了巨大的工农业产品差价。很多制度都为发展城市经济而设立,农村资源持有与管理者的话语权旁落,与此相关,农产品销售渠道、销售方式缺乏法律支持,农村软、硬件公共设施建设远落后于城市软、硬件公共设施建设。尽管本世纪以来政府做了很多努力,但相比在城市经济上的努力而言,农村经济方面的努力仍然有很大差距,时至今日,农村资源持有与管理者的话语权在全国人大代表全会上并不能与城市资源持有与管理者的话语权对等,而另一个不能回避的现实情况是,我国还有近半人口在广大农村。 (三)失地人员自身综合就业能力较低并遭遇系列困境
一方面,长期以来,教育资源在我国城乡分配极不平衡,农村人口受教育水平本就普遍较低。而另一方面,城市快速发展,为农村精英人才提供了参与城市经济的空间,造成了农村精英人才的持续流失,留在农村土地上的农民大多处于弱势,失去原本是农村经济的精英人才的引领,加之政府忙于应对城市中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