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0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 11 环境质量状况 .................................................. 16 评价适用标准 .................................................. 19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21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 28 环境影响分析 .................................................. 30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 36 结论与建议 .................................................... 38
附图:
附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件:
1、营业执照
2、关于佳木斯市忠旺机制木炭厂年产2000t/a机制木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复函;
3、关于佳木斯市忠旺机制木炭厂年产2000t/a机制木炭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立 项 审批部门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评价经费 (万元) 一、项目由来 佳木斯忠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以木锯末为原料生产机制炭的木炭生产企业。近些年来,由于木锯末原料的较难收集,生产原料受限,企业逐步采用外购半成品“芯棒”的为原料进行生产,生产工艺中取消了木锯末筛分、烘干、压型等过程(以上过程得到即是“芯棒”),购入的原料“芯棒”经过炭化后直接获得最终的机制木炭产品。在以木锯末为原料的生产过程中,炭化阶段产生的可燃气体可回用燃烧,产生的热量用于木锯末烘干,是资源的再利用过程;而在以“芯棒”为原料的生产过程中,不在需要烘干过程,炭化阶段产生的可燃气体只能通过燃烧、水域除尘后排放,造成了资源的浪佳木斯忠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余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佳木斯忠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李宝忠 联系人 李宝忠 佳木斯市郊区沿江乡黑通村佳木斯忠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5045407000 传 真 邮政编码 154000 佳木斯忠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5000 5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预期投 产日期 批准文号 行业类别 及 代 码 绿化面积 (平方米) 57 D4419 其他电力生产 1500 环保投资占11.4% 总投资比例 2017年10月
费。佳木斯忠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针对现有的生产状况,决定利用炭化阶段产生的可燃气进行发电,并入市政电网,由此提出了“佳木斯忠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余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并委托我机构为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价任务由此而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E(电力)32(生物质发电)”中规定:沼气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类项目的环评类别是报告表。本项目是佳木斯忠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改工程,是利用生产机制木炭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为燃料进行发电,与养殖项目的沼气工程发电和垃圾填埋场项目的填埋气发电相类似,都是利用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副产物进行发电,所以确定为本项目的环评类别为报告表。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因此,从产业政策符合性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在接受佳木斯忠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环评委托后,我机构课题组经过现场踏勘,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和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就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进行全面、客观地分析、预测和评价,并提出相应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编制完成《佳木斯忠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余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建设地点 本项目在佳木斯忠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利用现有闲置空地进行建设。佳木斯忠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佳木斯市郊区沿江乡黑通村西北部,厂区东侧和北侧为空地,南侧和西侧与水泥管厂相邻。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厂区周围无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生态敏感区等限制项目实施的因素。 三、企业概况 佳木斯忠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占地面积5000m2,建筑面积1200m2,主要构筑物有炭化窑、制棒车间、办公室、库房和职工宿舍,是一家以木锯末为原料经过筛分、烘干、压型、炭化等工艺生产机制炭的木炭生产企业。原设计规模日加工木锯末53吨,年产机制炭2000吨,现因原料供应不足,市场需求等原因,机制木炭产量降至500t/a。公司劳动定员10人,实行白天8小时工作制,每年生产300天。 — 2 —
生物质余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环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