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主控项目)
GB50210 — 2001
(一)
030701
□ 口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 位验收记录 1 各种材料、构件、组件 2 3 4 5 6 主 控 项 目 造型和立面分格 玻璃 与主体结构连接件 连接件紧固件螺栓 玻璃下端托条 第9.2.2条 第9.2.3条 第9.2.4条 第9.2.5条 第9.2.6条 第9.2.7条 7 明框幕墙玻璃安装 8 超过4m全玻璃幕墙安装 9 点支承幕墙安装 第9.2.8条 第9.2.9条 第9.2.10条 10 细部 11 幕墙防水 12 结构胶、密圭寸胶打注 13 幕墙开启窗 14 防雷装置 第9.2.11条 第9.2.12条 第9.2.13条 第9.2.14条 第9.2.15条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说明
(一)
030701
主控项目
1、 玻璃幕墙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构件和组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检查材料、构件、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 和材料的复验报告。 2、 玻璃幕墙的造型和立面分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和尺量检查。
3、 玻璃幕墙使用的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幕墙应使用安全玻璃,玻璃的品种、规格、颜色、光学性能及安装 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 6.0mm。全玻幕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 12mm
(3) 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明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聚硫 密圭寸胶及丁基密圭寸胶;隐框和半隐框幕墙的
中空玻璃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镀膜面应在中空玻璃的第 或第3面上。
(4) 幕墙的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 PVB胶片干法加工合成的 夹层玻璃。点支承玻璃幕墙夹层玻璃的夹层
胶片(PVB)厚度不应小于 0.76mm=
(5) 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损伤;8.0mm以下的钢化玻璃应进行引爆处理。 (6) 所有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 观察和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各种预埋件、连接件、紧固件必须安装牢固, 其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观察和检查隐 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各种连接件、紧固件的螺栓应有防松动措施;焊接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和焊按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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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6、隐框或半隐框玻璃幕墙,每块玻璃下端应设置两个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 其长度不应小于 100,厚度不应小于 2mm。
托条外端应低于玻璃外表面 2mm观察和检查施工记录。 7、 明框玻璃幕墙的玻璃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璃槽口与玻璃的配合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2) 玻璃与构件不得直接接触,玻璃四周与构件凹槽底部应保持一定的 空隙,每块玻璃下部应至少放置两块宽度与槽口
宽度相同、长度不小于100mm的弹性定位垫块;玻璃两边嵌入量及空隙应符 合设计要求。 (3) 玻璃四周橡胶条的材质、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镶嵌应平整,橡胶
条长度应比边框内槽长 1.5?2.0 %,橡胶条在转 角处应斜面断开,并应用粘结剂粘结牢固后嵌入槽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8、 高度超过4m的全玻幕墙应吊挂在主体结构上,吊夹具应符合设计要求, 玻璃与玻璃、玻璃与玻璃肋之间的缝隙,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填嵌严密。
观察和检查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 点支承玻璃幕墙应采用带万向头的活动不锈钢爪,其钢爪间的中心距离 应大于 250mm。
观察和尺量检查。
10、 玻璃幕墙四周、玻璃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节点,各种变形 缝、墙角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观察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1 、玻璃幕墙应无渗漏。在易渗漏部位进行淋水检查。
12、玻璃幕墙结构胶和密封胶的打注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
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观察和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3、玻璃幕墙开启窗的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安装位置和开启方向、角 度应正确:开启应灵活,关闭应严密。观察和开闭检查。
14、玻璃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观察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
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