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北捷运系统
台北捷运1986年核定初期路网为70.3km,1987年将初期路网加以修正或延伸,线路总长增加至90.6km。捷运公司负责捷运营运,台北市政府捷运局负责捷运建设。台北捷运建设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8年11月一1992年1月,建成通车67.2km的双十型捷运路网,每天载客将近100万人次。
第二阶段:1999年5月一2012年,续建67.7km线路,预测2012年底全部完工后日运量约220万人次。
第三阶段:未来20年续建规划路网89.2km,包括淡海线、区域轻轨、环状线等。预测目标年(2024年)路网全部长度为230km,日运量约360万人次。 捷运工程局重视沿线土地开发,台北捷运联合开发使得捷运初期路网设施用地费用节省约65亿元新台币,取得土地参与开发约55万m楼地板面积,开发基地奖励25万2m楼地板面积,目前已经完成木栅线科技大楼站、南港线车站等5个联合开发大楼。 2台北捷运公司的广告经营也很发达。目前,台北捷运木栅线、淡水线等5条线路的车厢及车站内的广告效益相当高,每年收入约5亿元新台币,计划进一步重新招标。例如,在51座车站加装136个液晶电视,播放实时新闻与影音广告片,增加广告的多元化性与可看性,以提高经济效益。 损益表 单位:万元(新台币)
2007年度 2008年度 971363.7 912463.1 营运收入营业收入 119700.2
其他营业收入126882.8 1091063.9 1039345.9
①.
小记
营业成本 营运成本 739527.9 782675.5
49648.0 其他营业成本 33927.2
小记832323.5 773455.1 265890.8 营业毛利258740.4 93050.1 行销费用 100606.3 营业费用 60438.362819.1业务费43154.0 43506.6管理费
其他营业费10635.311530.9 小218462.9207277.7 58613.1营业净40277.5
28333.931767.7营业外收1292.7营业外支1288.585654.370756.7税前利
13555.6所得10029.8 72098.7 税后利60726.9
注:①在其他营业收入中,商店租金占20%,收费停车场13%,猫空缆车票务收入13%,地下街9%,广告9%,移动电话场地出租8%,金融服务8%,“小巨蛋”场馆收入7%,其他13%。
②营业外收入包括财务收入和其他营业外收入。在财务收入中,利息收入占51%,租赁收入30%,投资收19%。
③营业外支出包括财务费用和其他营业外支出。财务费用主要指利息费用、兑换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等。.
2 联合开发
台北都会区大众捷运系统土地联合开发是依大众捷运系统土地联合开发办法订定,然后投资人按台北都会区大众捷运系统土地联合开发申请须知,办理联合开发的一切手续及其过程。为有效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社区发展,地方主管机关得自行开发或与私人、团体联合开发,大众捷运系统主管机关中养胃交通部,地方为路网所在地之省(市)或县(市)政府(大众捷运法第四条)。因此,台北都会区大众捷运系统土地联合开发申请须知简单的说法就是(大众捷运联合开发在台北)。
2.1联合开发合作方式
对于捷运联合开发,其组成要素为:土地(私人、政府)、资金(私人投资人)、捷运局(规划设计、场站施工)、捷运公司(受理投资人申请,场站及联合开发
大楼监督、管理),其合作模式如下图:
联 合 开 发
运 局捷
捷投地台北联合开发合作的方式为“半强迫式的合建”,捷运站或捷运线路之周边土地有联主资运局人之合开发之潜力依法征收或拨用之(大众捷运法第六条、第七条)。因此联合开发基地在公土规资划 金 地
告后已成为交通用地,地主与捷运局协议(告知是否愿意联合开发),不愿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