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着力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最新)
近年来,X省科技厅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激发创新活力,持续加强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提升科技创新引领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成绩斐然
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高位推进我省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确保各相关部门对改革政策落实和执行到位。X年12月,成立了由省长担任组长、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省科技领导小组,统筹研究部署全省科技发展相关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地。
注重统筹规划,不断优化科技创新发展环境。将“促进X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作为科技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和突破点,省级层面先后出台了“科技成果转化十条”“高校院所服务企业新九条”“激励企业研发活动十一条”与《X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等重要法规政策文件,着力破除制约科技资源优势向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转化中的
体制机制障碍。X年10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科技创新20条”),对我省全方位推进自主创新、改革创新、开放创新,形成高质量发展新优势进行了系统部署。
聚焦重点领域,以深化改革释放创新活力。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科技金融创新、军民融合创新等改革举措,构建完善与创新驱动发展相适应的新机制、新模式,打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创业的服务体系和市场环境。整合优化科技计划体系,完善项目指南编制和发布机制,优化科研项目分类评审方式,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评审流程,简化科研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实施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分类管理办法,提升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质量,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加强科技监督和科研诚信建设,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推动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制定出台了《X省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进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明确了我省科技奖励改革的具体举措和有关制度。
坚持战略导向,不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发挥科技资源优势,启动建设一批对X未来科技创新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大平台、大设施,积极争取国家战略科技资源在鄂布局,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大国重器”科技攻关能力。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省长挂帅的筹建国家实验室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实验室各项工作。实施重大科
技基础设施带动战略,继续支持脉冲强磁场、精密重力测量设施及武汉生物安全(P4)实验室完善建设并开放运行,积极承担科研任务。组织开展作物表型组学(神农设施)、农业微生物、第四代同步辐射光源(武汉光源)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预研工作,谋划建设生物医学成像、磁阱型聚变中子源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设立联合基金,提升我省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原始创新能力。截至目前,全省已拥有1个国家研究中心、27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170个省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平台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加强科技供给,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从X年开始组织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已累计组织推进5000余项科技成果在省内转移转化,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打造“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升级版”,重点从创业人才队伍、创业平台建设、孵化服务模式、创业投融资等四个方面推动创新创业升级发展。目前,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达到500余家,孵化器面积超过16000平方米,在孵企业超过20000家。面向全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农业现代化和社会民生重大创新需求,大力推进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团队建设,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人才链五链深度融合。X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6653亿元,较上年增长12.8%。
强化智力支撑,加速汇集高层次科技人才。对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国家级人才工程,不断创新引才方式和人才服务模式。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深入实施“双创战略团队”人才工程,人才创新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充分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种子效应”,助力培育我省科技创新人才。大力推进建设科技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11”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组织开展引智专项立项资助工作,新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我省各类创新人才数量居全国前列。
把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有关部署。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工作的要求,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力量,推动全省科研管理、成果转化、分配机制等方面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督查工作,确保改革精神落实到位,为科研主体简除烦苛,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充分释放创新创造活力。
深化区域协同创新体制改革。加强对区域创新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统筹推进。支持武汉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依托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进“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发挥创新型试点城市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省市县三级科技资源共享联动工作。完善科技创新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对接机
制,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
全面落实支持创新改革举措。按照国家科技部工作安排,会同相关部门,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我省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科技金融创新、军民深度融合、管理体制创新等方面改革举措,构建与创新驱动发展相适应的新机制、新模式,打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创业的服务体系和市场环境。
优化科技项目组织和科研经费管理。聚焦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任务,整合优化科技计划体系,完善项目指南编制和发布机制,探索推进科技项目揭榜(悬赏)制度,优化科研项目分类评审方式,进一步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科研项目评审流程,健全评审专家遴选机制,简化科研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强化绩效导向,改革科研经费管理,推进试行科研经费大科目概算制,实行纵向经费和横向经费分类差别化管理,扩大间接费用比例,放开劳务费比例限制,允许购买财会等专业服务,允许项目单位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科研仪器,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
加快落实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修订《X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推进落实《X省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省科技奖励力度,对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实行配套奖励。加强科技
监督和科研诚信建设,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推进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
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总书记关于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的要求,紧扣“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这条主线,贯彻落实全省机构改革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省科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建立全省科技行政服务能力的长效提升机制与创新服务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