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标准修订组
一、任务来源,起草单位,协作单位,主要起草人
任务来源: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四司的要求,修订《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AQ 7003-2007)(以下简称《棉纺安规》)标准。
《棉纺安规》由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四司提出,技术归口单位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标办)。
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孙庆云、张鹏、王文靖、马瑞鑫、程皓、宋伟克、韩长安、杨建军、范波。
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棉纺安规》(AQ 7003-2007)标准于2007年发布,至今早已超过常规修订的周期。同时随着国内纺织工业的不断发展、先进纺织机械装备的不断进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变更,需要进行全面和深度修订。
棉纺企业在纺织行业中占有基础性地位和占比高的特点,其火灾、机械伤害、电气伤害等风险均较高,加强其安全生产规程的修订和落实,是降低这些风险的最有效措施之一,因此这次修订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三、主要工作过程
(1)2014年《棉纺安规》修订工作在标办正式立项。
(2)组建标准修订小组,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和行业内专家等相关人员参加编写工作。
(3)修订小组调研和收集资料,根据修订需求,召开研讨会,确定修订思路和标准初步框架,组织收集相关企业情况,到相关企业进行调研。
(4)分析调研和收集的资料情况,召开修订工作会,确定标准的主要内容,分配修订任务。
(5)修订人员根据修订计划实施具体的修订工作。
(6)形成标准修订草稿,组织修订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内部进行研讨,对草稿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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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根据标办的要求,向多个棉纺企业进行了征求意见,对标准草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标准的修订稿。
四、修订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修订工作以《棉纺安规》原标准为基准,符合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保证符合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参考行业的《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 7002)、《纺织工业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477)和《棉纺织工厂设计规范》(GB 50481)等标准的相关要求,在此基础上完成相关条款规定的设置,以满足棉纺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
五、主要条款的说明
(一)标准的适用范围
标准规定了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各类棉纺织企业。 (二)标准的基本框架
《棉纺安规》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的格式,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等要素,对设备安全、操作安全、电气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安全以及仓储安全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三)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
考虑到标准的性质和主要内容,规范性引用文件除相关法律法规外,主要有相关的危险品、安全标志、电气安全以及防火等国家标准。
(四)标准的术语和定义
在术语方面,对棉纺织企业Cotton textile enterprise进行了界定,其他涉及到的具体术语和定义依据《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内容。
(五)基本要求
规定了三条内容,对棉纺织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机构人员及工会作用等内容做出概括性规定。
(六)主要内容
5 设备安全:按棉纺织生产工序对前纺(包括清棉、清梳联、梳棉、并条、粗纱、精梳等工序)、后纺(包括纺纱、后加工工序)、织造(包括整经、验布、卷布等工序)所涉及到的专用设备做出了安全规定。又对棉纺织辅机设备和通用设备做出了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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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操作安全:也按棉纺织生产工序对操作安全做出具体规定,其中除各工序操作的安全规定外,还专门对相关工序操作中的保全保养、日常操作与清扫安全和日常维修保养安全提出了要求。
7 环境安全:对棉尘控制、噪声控制、生产场所环境和有毒有害控制做出了规定。
8 电气安全:对变配电室、动力管线、电气临时线路、移动电器具、电气设备装置和动力照明箱(柜、板)做出安全方面的规定;又对用电安全和厂区内建筑物的防雷管理进行了专门规定。
9 劳动保护:除对劳防用品发放、使用做出规定外,还专门对女职工劳动保护进行规定,又对职业病预防与管理做出规定。
10 防火安全:对消防管理职能、重点防火部位及防范要求、明火作业管理和灭火器材和设施的管理做出规定,又对应急预案和灭火措施进行了具体规定。
11 原成品仓储安全:对仓库建筑防火和仓库堆放安全做出了规定。
六、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
无。
七、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说明采标程度,以及与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无。
八、作为强制性标准的建议及其理由
本标准为修订标准,原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九、实施标准的有关政策措施
按照《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应急 [2019] 68号)的规定。
十、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本标准正式批准实施后,原标准自动废止。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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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编制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