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及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7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现将领取笔试准考证及有关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2020年7月16日(星期四)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30-17:30)。
二、领取地点:丽水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丽水市人民路615号商会大厦19楼大厅)。电话(略)。领取准考证时需佩戴好口罩,准备手机健康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秩序排队,尽量错峰前往领取。
三、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领取笔试准考证及个人健康申报表(考生必须本人填写,内容真实),委托他人领取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或其它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或其它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
特别提醒:
1.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请务必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若其信息与实际不符,请于2020年7月17日前上班时间到丽水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更正(丽水市人民路615号商会大厦19楼1904办公室,电话(略))。
2.由于商会大厦车位有限,请考生选择公共交通前往,领取时请按秩序文明领取。
3.考生在开考前尽量避免异域出行及人员聚集活动。
4.开考当日,考生尽量提早前往考点,提前佩戴好口罩,进入学校前需按秩序排队(排队距离间隔1米)并出示个人健康申报表、手机健康码(显示绿码方可进入)、扫码并体温测量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学校参加考试。在校期间必须配戴好口罩。与考试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学校,进入学校后,不得在学校警戒线以外区域活动逗留,考完后应立即离开学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暂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考前14天内有北京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有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入(返)丽考生,须凭借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材料(含解除集中医学观察通知书、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1次血清抗体检测结果证明)方可参加笔试;考前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有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入丽人员接触史等两种情形之一的人员,须在考试前3天内在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经现场核实相关检查报告可正常参加考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5.考生在考试开始前 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填写完全的个人健康申报表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个人健康申报表放在桌面右上角。
6.考生须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排相关规定,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指挥,若违反且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个人健康申报表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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