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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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顺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
目 次
前 言..................................................................... III 1 范围 .................................................................. -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 3 术语和定义 ............................................................ - 1 - 4 职责 .................................................................. - 1 -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 - 2 - 6 检查与考核 ............................................................ - 4 - 附录A(规范性附录)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表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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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前 言
本标准根据以新龙顺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需要编制。目的是加强和规范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保护劳动者使其在劳动过程中避免受到伤害,从而规范并加快企业标准体系的完善,适应国家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的需要。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III
安全管理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GB 26860-20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GB26164.1-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办法。 3.1 劳动防护用品
是指为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而提供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也称个人防护用品,简称防护用品。其作用是使用一定的屏障体或绳带、浮体等,采用阻隔、封闭、吸收、分散、悬浮等手段,保护人体的局部或全身免受外来侵害。 4 职责
4.1 生产副总经理
负责检查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2. 安全生产部
4.2.1 负责劳动防护费用的预算管理。
4.2.2 负责制定、修订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及发放标准。 4.2.3 负责制定防护消耗品计划、采购、验收、库存稽核。 4.2.4 负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定期发放审核。 4.2.5 负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建档管理。
4.2.6 监督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4.2.7 负责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监督。 4.2.8 负责办理劳动防护供货厂商的付款手续。 4.3 总经理工作部
4.3.1 负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及质量检验。 4.3.2 负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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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4.3.3 负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报废处理工作。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5.1 总则
5.1.1 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免遭事故伤害或减轻事故伤害、职业伤害所配备的防护设备,是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
5.1.2 防护用品不是员工的福利待遇,凡属于生产过程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所必需的,按本办法予以发放。
5.1.3 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5.1.4 公司员工必须爱护和节约防护用品,对于不合理的要求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 5.1.5 员工在生产劳动中必须穿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标准使用防护用品的,视为违章作业,按有关规定考核。
5.1.6 工种、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发生变化或出现新工种的,原防护用品需要变更,由有关部门提出需求申请,安全生产部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5.1.7 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作业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危害因素配备防护用品,所发防护用品确实不能完全有效地保证防护效果时,由有关部门提出需求申请,经安全生产部核实、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增发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遭意外损坏需提前换领时,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出据证明,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批准,可以提前换领。 5.2 防护用品的需求申请及询价流程
5.2.1 公司各部门提交所需防护用品的需求计划→部门负责人审批→安全生产部部长审批→分管领导审批。
5.2.2 各部门需求计划通过审核批准后→安全生产部负责将采购物品询价→三家及以上供应商比价→将比价结果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5.3 防护用品的采购
5.3.1 采购的生产特种防护用品的厂家要具备“生产许可证”,生产一般防护用品的厂家要具备“生产资格证”。安全生产部采购防护用品时必须留存厂商的资质文件,购买劳动防护用品时,要确认厂商具备“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资格证”),同时要具备“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5.3.2 由需求申请中确定好的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供应商供货。 5.3.3 购入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以下资料:
5.3.3.1 防护范围、技术性能指标、使用方法、检查方法等。 5.3.3.2 制造厂名称、地址、电话、商标、型号。 5.3.3.3 制造日期、有效使用期限。 5.3.3.4 生产合格证和检验证。 5.3.3.5 生产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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