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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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员值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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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员值勤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保安人员值勤有所依据,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每日24小时值班,其服勤时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制订,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三条 保安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1.公司及行政办公场所各种事故预防、警戒及厂区巡逻事项。 2.公司及行政办公场所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3.进出公司及行政办公场所来宾及员工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公司车辆的管制事项。 5.进出公司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公司及办公场所秩序。 7.公司内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8.其它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四条 保安人员除上述各项职责外应恪守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
1.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任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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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
5.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
6.应熟记厂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有关部门处理。
7.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胸卡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列入”保安日志簿”,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总经办主任核阅。
第二章 人员管制
第五条 监督员工遵守出入厂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第六条 员工上下班打卡,干部值班的考勤。 第七条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第八条 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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