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毒物与职业卫生(一)
在一定条件下,外来化学物质以较小剂量即可引起机体的功能或器质性损害,甚至危及生命,此种化学物称为毒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存在于工作作业环境中的毒物称为生产性毒物。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接触过量生产性毒物可引起职业中毒。 一、生产性毒物的来源与存在形态
生产性毒物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生产原料,如生产颜料、蓄电池使用的氧化铅、生产合成纤维、燃料使用的苯等;中间产品,如用苯和硝酸生产苯胺时,产生的硝基苯;成品,如农药厂生产的各种农药;辅助材料,如橡胶、印刷行业用作溶剂的苯和汽油;副产品及废弃物,如练焦时产生的煤焦油、沥青,冶炼金属时产生的二氧化硫;夹杂物,如硫酸中混杂的坤等。
生产性毒物在生产过程中常以气体、蒸汽、粉尘、烟和雾的形态存在并污染空气环境。如氯化氢、氰化氢、二氧化硫、氯气等在常温下呈气态的物质是以气体形态污染空气的。一些沸点低的物质是以蒸汽形态污染空气的,如喷漆作业中的苯、汽油、醋酸乙酯等。在喷洒农药时的药雾、喷漆时的漆雾、电镀时的铬酸雾、酸洗时的硫酸雾等,是以雾的形态污染空气的。弄清楚生产性毒物以什么形态存在,对了解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制定预防控制措施,以及采集空气样品,测定毒物浓度都有重要意义。 二、生产性毒物的接触机会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到毒物的操作或生产环节主要有:原料的开采与提炼,材料的搬运与贮藏;材料加工及准备,加料与出料、成品处理与包装、辅助操作,如采样品、检修设备,生产中使用,如农业生产中喷洒杀虫剂。
三、生产性毒物的进入人体的途径
生产性毒物主要经呼吸道进入人体,也可经皮肤和消化道进入。 呼吸道是最常见和主要的途径。呈气体、气溶胶等形态的毒物均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其主要部位是支气管和肺泡。经呼吸道吸收的毒物吸入肺泡后,很快能通过肺泡壁进入血液循环中,毒物随肺循环血液而流回心脏,然后不经过肝脏解毒,直接进入体循环而分布到全身各处。一般来讲,空气中的毒物浓度越高,粉尘状毒物粒子越小,毒物在体液中的溶解度越大,经呼吸道吸收的速度就越快。
在生产过程中,毒物经皮肤吸收而中毒者也较常见。某些毒物可透过完整的皮肤进入体内。皮肤吸收的毒物一般是通过表皮屏障到达真皮,进入血液循环的。脂溶性毒物可经皮肤直接吸收,如芳香族的氨基、硝基化合物,有机磷化合物,苯及同系物等。个别金属如汞也可经皮肤吸收。某些气态毒物,如氰化氢,浓度较高时也可经皮肤进入体内。皮肤有病损时,不能被完好皮肤吸收的毒物,这时也能大量被吸收。除毒物本身的化学特性外,毒物的浓度和粘稠度,与皮肤接触的面积、部位,及外界的气温、湿度等也会影响皮肤的吸收。
在生产环境中,单纯从消化道吸收而引起中毒的机会比较少见。往往
是由于手被毒物污染后直接用污染的手拿食物吃,造成毒物随食物进入消化道。消化道吸收毒物的主要部位在小肠,尤其脂溶性毒物在肠内吸收较快。绝大部分由肠道吸入血循环的毒物,都将流经肝脏,一部分被解毒转化为无毒或毒性较小的物质,一部分随胆汁分泌到肠腔,随排泄物排除体外,其中少部分可被吸收。有的毒物如氰化氢,在口腔内即可被粘膜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