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考试 剩余法 成本法 讲稿 幻灯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如何应对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一、全面掌握知识点,不能局限于只复习某些重点章节。 主要复习依据说明: 1、以考试大纲为依据; 2、以辅导教材为基础; 3、以试题汇编为方向;

4、以规程及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补充;(特别是估价实务) 二、灵活理解知识点,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三、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要有所侧重。

四、立足于知识点的复习,不要依靠各种模拟题。

第一部分 ---- 剩余法

第一节 剩余法概述

一、剩余法的定义

①剩余法是在估算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总开发成本,包括:建筑物建造费用与建筑物建造、买卖有关的专业费、利息、利润、税收等费用后,以价格余额来确定估价对象的一种方法。

动产总价中扣除成本费用和社会平均预期收益后的“剩余价格”; 因此,剩余法也常常称谓为“假设开发法”,另外也可称为倒算法、残余法或余值法、预期开发法。

二、剩余法的原理

剩余法的理论依据类似于地租原理(在本书第二章已作介绍),只不过地租是每年的租金剩余,剩余法是一次性的价格剩余。

根据地租理论:“一切地租都是剩余价值,是剩余劳动的产物。”具体而言,地租是土地产品价格扣除了其生产费用后的余额。

从纯理论上来说,地租不仅是扣除成本、利润后的余额,而且还是扣除利息、税收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即为:

地租量 = 市场价格-正常成本-正常利润-正常利息-正常税收

剩余法与地租量的计算原理是一致的,只不过在剩余法的计算中是以不动产出售价

格或楼价代替地租计算中市场价格,以建筑物成本代替地租计算中正常成本而已。

剩余法往往被称为残余法或余值法,就是剩余法还可以通过求取残余的纯收益后,再进行资本还原,求得土地或房屋的价格。

残余法具体可分为土地残余法和建筑物残余法两种。

所谓土地残余法,首先依据收益还原法以外的方法如:市场比较法、成本逼近法求得建筑物价格,通过建筑物的还原利率和折旧率求得建筑物的纯收益,然后从不动产的纯收益中将其扣除,求得土地纯收益,再用收益还原法还原,就可得到土地的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a - B(r2+d)

L = —————————— (无限年期) r1

a - B(r2+d) 1

L = ———————— [1- —————— ] (有限年期) r1 (1+r1)n

建筑物残余法,首先依据收益还原法以外的方法(如:市场比较法、成本逼近法……)求得基地价格,然后从不动产的纯收益中减去土地纯收益(土地价格×土地还原利率),套用公式求得建筑物的纯收益,再将纯收益以建筑物的还原利率还原,就可得到建筑物的收益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a - L r1

B = ———————— (无限年期) r2 + d

土地残余法 → 求土地价格 建筑物残余法 → 求建筑物价格 三、剩余法的计算公式 (一)基本公式

根据剩余法的原理,利用剩余法评估土地价格的基本公式是: 总开发价值 ↗

V = A -(B+C)

(购置开发场地价格)↙ ↓ ↘开发商合理利润

总开发成本

在实际估价中,常用的一个具体公式为:

地价 =房屋的预期售价-建筑总成本-利润-税收—利息

地价 = 楼价-建筑费-专业费用(建筑费×i)-利息[(建筑费+专业费+地价)×r]-开发商利润[(建筑费+专业费+地价)×p]

****全部预付资本 = 地价+建筑费+专业费+不可预见费 (考点)

(2002年的判断题19题,就考了这个内容.)

楼价-建筑费(1+i+r+p+ir+ip)

地价 = -------------------------------------------------------- 1+r+p

式中:i——— 以建筑费为基数的专业人士费用的百分比; r——— 正常利息率; p——— 正常利润率 (税收负担这里忽略不计)

公式中,专业费用通常按照建筑费的一定比率估算(建筑费×i)利息、利润的估算,根据等量资本要获得等量利润的经济原理,应以全部预付资本为基础计算的

在实际工作中,比较常用的一个公式为:

地价 = 楼价-建筑费-专业费用-不可预见费-利息-开发商利润-租售税费 (二)海外及国外的一些公式 1、台湾剩余法的计算公式为:

销售总价 ↗

V = P - C -O-R)

(土地价格)↙ ↙ ∣ ↘ 合理利润

营建成本 ↓ 其他成本

2、日本剩余法实则为原价法的倒算法,公式为: f 1 1

X = {A×——}-[(B+K)(1+np)+C]}×——— ×——— ×D 100 1+n’p (1+r)m 式中:X——开发前素地价格 A——开发后土地的出售价格

f——有效宅地化率。是指开发后可做宅地使用的土地面积占开发区总面积的比率。

B——开发工事费。(包括:道路、水沟、桥梁、坡坎、路灯等建设费用) K——各种负担金。(指规划设计费、地质勘探费等等) C——间接费用

n——开发工事费利息的负担月数,通常以开发期间的一半来计算。 n’——土地成本所需要的利息月数 P——资本月利息率 1

——— -----------成熟度修正率 (1+r)m

P——个别因素修正率 m——成熟度修正年数

(由于开发区必须必须兴修道路、沟渠、公园、绿地、运动场地等设施,所以开发后的宅地面积必然少于开发面积,则f<1 )

1

——— -----------成熟度修正 (1+r)m

如何理解成熟度修正举例:实例土地的售价为800元/㎡,也就是公式中的A值。估价对象土地的环境条件达到实例土地同样的环境条件预计还需4年,投资利率为12%,那么估价对象土地价格修正为:

1

800×-------------------- = 508(元/㎡) (1+12%)4

四、剩余法的特点与适用范围 1、剩余法的特点

剩余法的估算是从开发商的角度进行分析,测算其所能支付的最高场地购置费用。 ①是否根据土地估价的最有效使用原则和合法原则,正确确定了土地的最佳利用方式(包括那些具体内容呢包括用途、使用强度、建筑物的式样、外观、内部设计与布局);

②是否正确掌握了地产市场行情的供求关系,并正确判断了开发完成后的土地连同建筑物的售价;

③是否正确的确定了土地开发费用和正常开发利润等等。 剩余法估价中有下面几个假设和限制条件(考点)

(1)根据当前数据水平确定未来的数据。(不动产总价或租金的取得以及各项成本的支付都发生在将来,估价中所采用的所有不动产总价、租金和成本数据都是根据当前数据水平来确定未来的数据。)

(2)假设租金和不动产交易价格在开发期间不会下降,并且不考虑物价上涨的影响。

(3)假设在开发期间各项成本的投入是均匀或分段均匀投入。

剩余法估算的应用效果取决于以下,除了对上述限制假设条件运用技巧掌握外,这种方法还要求有一个相应的社会经济环境来保证。第一,要有一个明朗、开放及长远的

房地产政策;第二,要有一套统一、严谨及健全的房地产法规;第三,要有一个完整、公开及透明度高的房地产资料库;第四,要有一个稳定、清晰及全面的有关房地产投资与交易的税费清单;第五,要有一个长远、公开及稳定的供应计划。

这五个方面,第一、第二、第五点实质上是一个社会经济投资环境方面的问题,现在,房地产市场日趋成熟,外在环境基本上能保障。第三、第四点是对我们估价人员提出的要求,要想运用剩余法准确评估出土地的客观、合理的价格,估价人员必须要注意平常对房地产及相关资料的收集。

2、剩余法的适用范围

从剩余法的计算公式的特点可以看出,剩余法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类型的估价: (1)待开发土地的估价;

(政府的规划出来了,限制条件也有了,就可以依据剩余法的原理进行估价。) (2)待拆迁改造的再开发房地产的估价,这时候公式中的建筑费还包括拆迁费用;(地上建筑物由于破旧、式样过时、功能差等原因需要拆迁改造的,也可用剩余法估价)。

(3)仅将土地或房屋整理成可供直接利用的土地或房地产地估价。这时候公式中的楼价为整理后的土地价格,建筑费为整理费用。

整理前地价 = 整理后土地价格 - 整理费用

这与前面介绍的日本剩余法(P242)公式的含义类似。

(4)现有新旧房地产中地价的单独评估。也就是从房地产价格中扣除房屋的价格,剩余后的价值就是地价。

这种情况,是在土地或建筑物的价格依其他方法不能明确把握的时候,剩余法是最有效的方法。详见:(P243)

(96年考题试卷三多选题30,P27)

剩余法除适用于土地估价之外,还大量应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评价和投资决策,具体可以用于三个方面:

(1)确定投资者试图获得的拟开发场地的最高价格。如果投资者有兴趣取得某块土地,他必须事先计算出他能够承担得起的最高价格。他实际的价格应低于或等于这个价格,否则,就不值得购买。

(2)确定开发项目的预期利润。确定预期利润时,假定开发场地已经购买,此时的场地购置费被看成已知费用,从楼价中扣除场地购置费、开发费及其资金利息、税费

考试 剩余法 成本法 讲稿 幻灯

如何应对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一、全面掌握知识点,不能局限于只复习某些重点章节。主要复习依据说明:1、以考试大纲为依据;2、以辅导教材为基础;3、以试题汇编为方向;4、以规程及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补充;(特别是估价实务)二、灵活理解知识点,融会贯通、举一反三三、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要有所侧重。四、立足于知识点的复习,不要依靠各种模拟题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3yj2h6trad1jxus0hkxz44s0w0d4pn00w1q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