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
顷 目 内 容 审核结果 是 审核说明 否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 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 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集贸市场 500米以上; 距离种畜禽场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 2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 3000米以上; 距离无害化处理场所 3000米以上; ,区周围建有围墙; 运输动物车辆出入口设置与门向宽,长 ,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 (产区与生活办公区之间有隔离设施; 八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 房动物卸载区域配有车辆清洗、消毒设备; 工物入场口和动物产品出场口应当分别设置; ,宰加工间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 布 “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 ,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办公室; ■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休息室; “待宰圈; 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 国、宰间; M工原毛、生皮、绒、骨、角的,还应当设置封闭式熏蒸消毒间。 动物装卸台配备照度不小于 300Lx的照明设备; 设 k 备 (产区内良好的采光设备; 设 {产区的地面、操作台、墙壁、天棚应当耐腐蚀、不吸潮、易清洗; “宰间配备检疫操作台; 屠宰间配备照度不小于 500Lx的照明设备; “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 佥疫申报制度; 芟 “情报告制度; 工害化处理制度。 注: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 无需填写“审核说明” 一栏。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