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气东输二线工程东段 管道二公司第19标段 HSE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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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电焊导线长度不应大于30m,当需要加长时应相应增加导线的横截面;导线通过道路时,应高架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穿过。导线绝缘受损或断股时,应进行更换。
8) 当焊接预热焊件温度达到150℃~700℃时,应设挡板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焊接人员应穿戴隔热服、鞋、帽等。
9) 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10 )雨天不得在露天焊接。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
11) 应按电焊机额定焊接电流和暂载率操作,严禁过载;在载荷运行中,应当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当温升A级超过60℃,B级80℃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采取降温措施。 12) 焊接铜、铝、锌、锡等有色金属时,应通风良好,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罩、呼吸滤清器或采取其他防毒措施。
13) 焊接设备配置足量、有效、适用的灭火器。 4.5.6.14 手持电动工具操作安全要求 a 手持电动工具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b 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c在潮湿地区或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d 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e 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各部件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f 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并检查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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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手持电动工具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h 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i 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
g 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2)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k 采用砂轮机修磨焊道时,操作者必须戴防护面罩,并注意砂轮切线方向不得有人,以免铁屑伤害眼睛或砂轮片损坏飞出伤人。 4.5.7低压电工操作安全要求
4.5.7.1 电工应经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许可证,方可从事电工作业。 4.5.7.2 任何电气线路及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进行电气线路和设备维修时,应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挂设“有人操作,禁止使用”的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4.5.7.3电气设备及线路绝缘有破损或带电部分外露及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切断电源停止工作,修复后方可继续使用。
4.5.7.4普通绝缘导线不准在地面、钢结构框架、脚手架及其它工作面上拖拉;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橡胶护套电缆。
4.5.7.5 0.15KW以下的电气设备可使用插销;0.15KW~0.45KW的电气设备应使用开关;0.45KW以上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4.5.7.6三相设备应用四孔插座,单相设备应用三孔插座,保护接地或接零应接在正上孔;三相插座相线应接于右孔;不准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共用一根导线,应从接地干线上引下专用保护零线。
4.5.7.7 不同电源,不同电压的插座应有明显标志。
4.5.7.8 保险器应装在电源的相线上,熔断线的熔断电流应与短路电流相匹配,不准改变熔断线的直径或用其它金属线代替熔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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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9 作业前必须佩戴和使用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器、绝缘棒、绝缘垫等安全用具和绝缘工具;安全用具和绝缘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使用。不准踝足穿绝缘靴。
4.5.7.10 电工用安全用具应定期进行耐压试验,到期未经耐压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4.5.8防腐补口补伤作业
4.5.8.1 防腐补口补伤作业应严格控制在作业带范围内。
4.5.8.2 防腐补口补伤作业时,现场配备垃圾桶(袋),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底漆罐、材料包装物等)应分类回收处理。
4.5.8.3 防腐工操作前应对喷砂设备、液化气罐的安全附件进行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4.5.8.4 贮砂罐、空压罐必须从具有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厂家采购,所用介质要符合要求。
4.5.8.5 系统管线连接时,必须保证连接处有足够的强度,连接处许用压力不小1.6Mpa。 4.5.8.6喷(抛)射除锈操作者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以防止粉尘、磨料击伤人,其着装包括:防护帽或披篷、耳塞、护目镜、口罩、防护服、防护手套及防护鞋;内涂敷作业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毒口罩、防静电工作服等。
4.5.8.7 定期对喷枪、连接装置及空气罐进行检查,压力表按规定检定,存在问题及时检修或更换。
4.5.8.8操作过程中火焰喷枪、喷灯、喷砂头等不准对人。
4.5.8.9喷砂设备运行期间,应随时检查各系统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如发生异常情况,禁止带压检修。
4.5.8.10 加热工具,如烤把、减压阀、胶管应为合格产品,每次使用前应对其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4.5.8.11 连接胶管应有预留长度,各连接节头应用专用的固定卡具固定,操作时应避免用力牵拉。
4.5.8.12 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应有质量检验标识,标识不清或超过检验期限的钢瓶不得使用。
4.5.8.13 液化气钢瓶禁止倒置、曝晒和任何方式的加热。
4.5.8.14 液化气钢瓶应将空瓶和饱瓶分开,并分别存放在通风阴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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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15 补口、补伤作业人员在沟下作业前,应配置梯子或在管沟一侧做成阶梯状,设专人监护;未排除安全隐患或无安全保护措施不得进入沟内作业。 4.5.9 管沟开挖施工作业
4.5.9.1管道开挖作业应严格控制在作业带范围内。
4.5.9.2挖掘机维修保养时配备接油槽(塑料布),防止污染环境(土壤);固体废弃物(废旧零部件、废旧蓄电池、棉纱等)和废液(废柴油、废机油等)应分类回收处理。 4.5.9.3 施工中应尽量降低施工噪声,避免在夜间施工,以减小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和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严禁捕杀、采摘、食用和买卖野生动植物。
4.5.9.4管沟开挖前应查明开挖地段地质、水文、明、暗设置物(电线、光缆、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标识,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4.5.9.5 人工开挖沟时要由专人监护管沟沟壁的情况,防止管沟塌方伤人,在沟内施工时人与人之间操作距离应大于3米;机械开挖沟时要由专人指挥。
4.5.9.6 开挖管沟时,管沟壁与钢管间应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出现滚管事故。 4.5.9.7 挖沟作业中,挖出的土方应堆积在管沟无焊接管段一侧,且距离沟边至少1.0m以上,堆积高度不准超过1.5 m;在农田地段开挖沟时,应将地表熟土和地表下生土分开堆放,保证回填时地表下土先回填,地表土后回填,不影响作物生长。
4.5.9.8开挖管沟时,必须按规定的坡比开挖;在开挖中如遇到未做标识的地下管道、电缆以及不能辨别的物体时,应停止开挖,在采取必要的措施后方可施工。
4.5.9.10 在靠近道路、建筑物等地段开挖管沟时,应设置隔离带和昼、夜安全警示标志。
4.5.9.11挖掘机操作安全要求执行5.2.9 “液压单斗挖掘机安全操作要求”。 4.5.10管线下沟、防腐层检测、管沟回填作业
4.5.10.1 管线下沟、回填作业应严格控制在作业带范围内。
4.5.10.2 吊管机、挖掘机、推土机维修保养时配备接油槽(塑料布),防止污染环境(土壤);固体废弃物(废旧零部件、废旧蓄电池、棉纱等)和废液(废柴油、废机油等)应分类回收处理。
4.5.10.3 施工中应尽量降低施工噪声,避免在夜间施工,以减小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和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严禁捕杀、采摘、食用和买卖野生动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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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0.4 管线下沟前,应对管沟进行检查,确认沟内无人和无塌方危险时,方可组织下沟。
4.5.10.5 对可能通过车辆和行人的地段,要设隔离带,并设专人警戒,明确联络信号。 4.5.10.6 管道下沟作业所使用的吊带要有产品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吊带的使用安全要求和报废执行 “吊带的使用安全要求”
4.5.10.7 管线下沟时,应专人指挥、专人操作,各工种协调一致。 4.5.10.8 下沟作业时严禁与其它工序在同一管沟内交叉作业。 4.5.10.9吊管机安全操作要求执行5.5.9“吊管机安全操作要求”
4.5.10.10 在沟下进行防腐层检测时,设专人监护;电火花检漏仪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4.5.10.11 管沟回填前要检查,确认沟内无人或遗留物时方可进行回填作业。 4.5.10.12 管沟回填时,应先回填地表下土,再回填地表土,利于农作物复耕。 4.5.11 沟下连头作业
4.5.11.1 有限空间(沟下连头)作业应取得“有限空间作业许可”。
4.5.11.2 沟下连头管口组对及焊接作业安全要求执行 “5.6管口组对作业”和“5.7焊接作业”。
4.5.11.3 沟下连头作业前,应查明连头部位地质情况(如:石方段、土方段、水田或地下水位较高地段等),有针对性制定预防塌方措施。
4.5.11.4 石方段沟下连头作业前,应检查沟壁有无松动的石块,清除沟内、沟边石块,避免伤害。
4.5.11.5 土方段沟下连头作业,管沟应采用放坡的方式预防塌方,连头作业时沟上设专人监护。
4.5.11.6 水田或地下水位较高地段连头作业,应采用有效的预防塌方措施,在已经放坡的管沟两侧打上钢板桩或木桩,必要时再用地锚固定;采用污水泵或泥浆泵排除沟内积水;作业时沟上设专人监护。
4.5.11.7 沟底宽度应满足连头组对及焊接作业要求。
4.5.11.8 连头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i 沟下连头作业时,距管沟边沿3m内不应有大型工程机械通过。 4.5.12 清管、试压施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