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
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计划119 【发文字号】淄政办字[2018]11号 【发布部门】淄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1.24 【实施日期】2018.0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实施
方案的通知
(淄政办字〔2018〕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24日
1 / 4
淄博市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7〕111号)要求,促进全市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融合升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融合升级,通过提高小微企业内部治理层次,优化小微企业外部治理环境,提升小微企业发展能力,推动小微企业产业结构升级;通过促进小微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小微企业产业层次和治理层次,推动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升级。坚持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并重,坚持整体推进与分层实施,坚持改革引领与创新驱动结合,通过实施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融合升级战略(以下简称“双升”战略),创新出台从个体工商户到公司上市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建立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机制。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小微企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水平,加快小微企业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四化”步伐,提高小微企业在整个市场主体中的比重和活跃度。 到2020年,引导支持5000家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其中新转公司制小微企业占比不少于30%;新发展“规上”和“限上”企业1000家,其中“规下”工业小微企业升“规上”400家,“限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等服务业小微企业升“限上”600家;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50家;推动200家小微企业在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实现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40家,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规模超过10亿元;新增现代服务业小微企业1万家,广告业小微企业1000家,高端制造业小微企业700家,绿色 2 / 4
环保业小微企业200家;培育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500家;引导小微企业申请注册商标
5500件,通过马德里体系等申请国际注册商标10件;组织小微企业培训100场(次);组织1万家小微企业参与“政银企”“政银保”和“银税互动”合作。 二、强化小微企业基础数据支撑,明确培育对象
1.确定重点培育对象。以25.6万户个体工商户、7.5万家小微企业为基数,建立小微企业分类培育库,确定“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重点培育对象。(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等配合)
2.建立小微企业名录信息平台。建立市、区县小微企业名录,打造小微企业“双升”战略工作平台。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协调机制,积极拓展小微企业名录的社会服务功能,分级归集公开各类扶持政策、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情况及小微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许可审批、税收缴纳、社保缴费等信息,进一步扩大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的知晓度。各区县(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下同)依托小微企业名录数据库功能,建立小微企业“双升”培育数据库,精确测算重点培育对象数据动态,监测小微企业“双升”培育和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市、区县有关部门应将出台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于政策出台之日起5日内推送至本级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市工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配合)
三、强化政策引领,优化小微企业内部治理结构
3.积极推进“个转企”。重点是支持转型后的小微企业继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商标,支持个体工商户成为转型后小微企业的股东,对转型后财产、知识产权、不动产过户按规定给予优惠,扶持转型后的小微企业建立财务制度,明晰企业负责人同企业各自的权利义务。加大对转型后小微企业决策层及管理层的培训。转型后的小微企业与转型前的个体工商户相比,1年内各种税费负担不增加。(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局牵 3 / 4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