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农村综合改革实施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农村综合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字号】池发[2007]10号 【发布部门】池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4.24 【实施日期】2007.04.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池发〔2007〕10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开发区工委、管委,市直各单位,驻池各单位:

现将《池州市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 2007年4月24日

1 / 4

池州市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发〔2006〕3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 》(皖发〔200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按照 “一个转变、三个建立、一个改进”的要求,深入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建立服务优先、依法行政、上下协调、廉洁高效的农村工作新机制,使农村基层组织更加充满活力,为“三农”服务更加落实,农村基层政权更加巩固,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实施农村综合改革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鼓励开拓创新。保护创新热情,鼓励创新实践,完善创新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和基层的首创精神,支持各地大胆探索、实践。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允许不同改革模式并存。不断开拓新的改革领域,把改革推向深入。

2、坚持服务为先。把服务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提高和改进农村基层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

3、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编制人员只减不增,确保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4、稳步扎实推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努力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改革措施的协调性,精心操作,有序推进,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2 / 4

确保改革试点取得实效。

二、农村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

农村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建立农村基层管理新体制,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机制,建立“三农”社会化服务新体系,改进农村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围绕上述主要内容,我市在完成撤并乡镇工作任务、实现改革顺利突破的基础上,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按照政事分开,职权与职责相统一,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原则,突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尽快把乡镇工作重心转移到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上来,重点强化乡镇政府的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和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职能。 调整乡镇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将乡镇经济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上来,努力培育和发展农村先进生产力,发展现代农业,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 (二)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

深化乡镇党政机构改革。按照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提高效能的原则,综合设置4个乡镇内设机构。严格控制领导职数,乡镇领导职数一般控制在5-9名,实行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优化机构内部岗位设置,精简人员,提高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深化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推行政事分开,实行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大力推进、整合、调整乡镇事业站所。农村经营管理系统不再列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列入政府职责。原乡镇事业 3 / 4

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农村综合改革实施

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发文字号】池发[2007]10号【发布部门】池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4.24【实施日期】2007.04.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3xw4p64zqi3bj0w6iip07zlrl1bkfq01334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