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跟车管理制度
一、 教师跟车管理制度
1、 注意自身形象,要求幼儿做到的,老师应做到,要求幼儿不能做的,老师也不能做(带MP3、穿拖鞋等) 2、 按时到岗,晚上跟车老师要实行点名考勤,不让园车超载,考勤表每周上交办公室检查。 3、 熟悉每一个幼儿住址及站点,幼儿到站才能下车。严禁未到站点放下车或到达站点不下车。
4、 幼儿到站点,如要过马路,跟车老师必须下车送幼儿过马路。
5、 到站点必须等车停稳,跟车老师方可让幼儿下车,下车时禁止幼儿推挤,以免发生挤伤
等意外。提醒幼儿注意外面来往车辆。 6、 维持车内纪律,禁止幼儿大声喧哗,扯争刁打,不准幼儿将身体的任何一部分伸出窗外。 7、 对幼儿要具有爱心,对家长要有礼貌,作为幼儿园流动宣传车,老师必须作正面宣传,
对于家长或幼儿提出的可行要求,应尽量满足。
8、 上车时,注意点名,幼儿全部上车坐稳后方可发车。
9、 因跟车老师原因,出现漏接、漏送幼儿的由跟车老师负责并扣20元每次。
二、责任承担
2、车未停稳而幼儿下车,出现意外由跟车老师承担。
3、幼儿未到站下车或不回家出现意外,由跟车老师负责。
4、幼儿过马路因没大人护送出现意外,由跟车老师负责。
5、幼儿将身体部分伸出车窗外,而出现意外的责任,由跟车老师承担。
6、接幼儿时因车没到达预定时间而开走,导致幼儿在外出现意外,由老师负责。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三、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六、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九、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三、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六、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九、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