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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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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2008年汛期地质

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防汛抗旱

【发文字号】喀署办发[2008]74号 【发布部门】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日期】2008.04.28 【实施日期】2008.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8]7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喀什地区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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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喀什地区上年地质灾害灾情 2007年我区发生地质灾害3起:

1、2007年5月30日晚10点左右喀什市天南路64号新陆公司家属院至塔里木路间发生地面塌陷,共形成四个塌陷坑,其中在塔里木路南北两侧形成两个塌陷坑,位于新陆公司家属院草坪内有两处塌陷。2007年5月31日上午11时左右家属院平房区又发生一次地面塌陷,造成一间平房被损毁。2007年5月30日- 5月3 1日发生的地面塌陷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为6.0万元。规模不大,但影响范围广,受威胁人数176人。

2、2007年6月7日喀什市第十一小学(亚瓦格路64号)学校操场发生地面塌陷,未造成人员伤亡。

3、2007年8月28日塔什库尔干县库科西力克乡一村因降雨引发泥石流,造成耕地、草场被毁,房屋有不同程度的破坏。损失约68.2万元。 二、我区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及灾种分布范围

根据喀什地区的地形特点,喀什地区地处昆仑山东侧,北、西、南三面为山地所环绕,地形陡峭,山势高耸,地形条件十分复杂,特点是山地多,占全地区总面积的50%以上,平原少,河流众多。山区灾害的发生多于平原区。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6-9月的汛期。喀什地区有两大流域:喀什噶尔流域、叶尔羌流域。喀什噶尔流域包括克孜、盖孜、库山、依格孜牙、乌鲁阿瓦提等河;叶尔羌流域包括叶尔羌、提孜那甫、乌鲁克、柯克亚等河,在汛期到来时,由冰山融雪和暴雨、洪水诱发的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较为突出。首先,我区的地质灾害发生的诱发因素多是强降水、地震及人为对边坡的破坏及人工振动等。我区地质灾害属易发区分布在汛期间的叶河上游、提孜那甫 2 / 4

河、塔什库尔干河、克孜河等流域两岸形成的泥石流、水石流;其次,为发源于因人类

工程活动,修路爆破,在公路两侧形成陡峭的边坡,山体基岩风化剥蚀强烈,造成国道沿线以及通往各山区乡镇公路沿线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随着各县(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造成小面积的地面塌陷和地面裂缝、山体崩塌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喀什地区位于南天山地震带和西昆仑地震带的交汇夹角地带,地质构造复杂,地震活动十分强烈,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复杂的地质构造,使我区大部分地区处于地震高危险区,有50%的县城所在区地震峰值加速度达到0.2g(即地震列烈度8度以上),塔什库尔干县更高达0.4g(9度)。近年来我区多次发生强烈地震,多属于突发性地质灾害。

根据我区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及灾种分布范围,我区的地质灾害多发区主要集中在塔什库尔干县、叶城县、莎车县、疏附县、伽师县。2007年度我区灾害多发生偏北地区喀什市、偏南山区塔什库尔干县。根据巡查情况,我区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性较差。 三、重点地质灾害点发展趋势预测

我区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是降雨,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08年气象灾害主要以回寒、大风、沙尘暴、阶段性或季节性干旱为主;其次是局部地区暴雨、暴雪、冰雹及洪水等。其中,大风、沙尘暴、回寒等天气主要发生在春季,出现次数多于历年;阶段性干旱主要出现在春夏季;局部地区暴雨、冰雹及洪水主要出现在夏季。

因此,根据我区已经掌握的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态势等进行综合分析,2008年度我区叶城、塔什库尔干、莎车、喀什等县市158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的变化,认真落实防治方案,切实保护国家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达到防灾的目的。 四、喀什地区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防灾预案 3 / 4

依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成果,我区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人民生命财产

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威胁人员1人以上、财产1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判定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予以重点防护。圈定出重点防范范围,并具体落实到乡镇、村和居民点,以及危险性大的公路、铁路路段、水利工程设施区、风景名胜区和重点矿山等。

喀什地区重要地质灾害统计表 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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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防汛抗旱【发文字号】喀署办发[2008]74号【发布部门】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发布日期】2008.04.28【实施日期】2008.04.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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