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回购注销未达到首次授予第三期解锁条件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30.8万限制性股票,符合《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及《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回购依据、回购程序、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以上股份。
二、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董事岗位职责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邓志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蔡 瑜
马传刚 熊政平
2021年7月1日
002654万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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