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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和完成的质量,考察学生的工作态度,认真填写《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毕业设计)巡查与指导记录表》[附件三] 。
7.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检查、答疑时间每月应不少于3次。应与学生经常交流,特别要及时帮助解决实验(设计)过程或社会调研中遇到的难题。
8.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对于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表现出的各种不良思想、言行和作风要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对于不认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和违反纪律的学生要及时帮助和教育,彻底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不良行为。
9.指导教师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打分,如实填写初评成绩及评语。对于评分严重偏差的行为,一旦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评语要明确、具体,避免简单抽象,千篇一律。
10.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作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第四章 学生的职责
第十六条 学生修完所学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不含毕业实习),必须参加毕业设
计(论文)的教学实践,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1.认真学习和遵守学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充分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身心投入毕业设计(论文)中,处理好与就业工作等的关系。
3.在开题及撰写毕业论文前广泛查阅参考资料,了解技术发展进展,避免低水平重复性工作。
4.在教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开展本论题的意义、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效果等。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5.应充分发挥学习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与指导教师交流,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养成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中既定的内容和进度独立完成设计(论文),严禁抄袭、套用他人成果或请他人代做。
6.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时,做到条理清晰,逻辑性强,严格按照学术论文写作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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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要求。
7.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进行现场调查和实验时,要注意安全,遵守现场和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使用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8.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确需请假按学院规定办理手续。
第五章 答辩与成绩评定
第十七条 答辩要求
1.答辩委员会由系领导及专家3-5人组成,设主任委员(应具有副教授职称)、副主任委员,必要时可增设秘书一人。根据需要,答辩委员会可决定组成若干答辩小组,具体负责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组长必须由讲师(或硕士、技师)以上的人员担任。
2.每个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答辩前,学生必须将毕业设计(论文)的全套文件和成果送交答辩委员会,并由答辩委员会聘请评阅人进行评审。
3.答辩的组织方式,可根据课题的特点和学生人数的多少采取分组答辩或按课题答辩等。对优等的论文,应由答辩委员会组织二次答辩,并可安排部分非毕业班的学生参加以便交流示范。
4.答辩情况要有专人记录,然后由答辩委员会(或分设的答辩小组)共同商定答辩的分数并填写对设计(论文)的评语。
第十八条 成绩评定
1.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成绩以100分制记分,综合评定成绩按比例(指导教师40%,评阅教师20%,答辩小组40%)折算成五级制记分(优秀: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2.指导教师、评阅教师成绩可根据《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分参考标准》评定;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根据《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参考标准》评定。
3.毕业设计(论文)总体成绩一般应呈正态分布,成绩为“优”的比例不超过专业总人数的15%左右,“及格”及“及格”以下的成绩应不低于10%。
4.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必须在答辩全部结束,经学院审批后,统一向学生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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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任何个人事前均不得擅自向学生透露,成绩公布后,若更改学生成绩,必须经系答辩委员会集体研究审定。
第六章 质量监控与保障
第十九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负
责进行管理。要求建立院、系两级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体系,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从选题、教师指导、撰写、中期检查、评阅、答辩以及对学生的基本要求等各个环节制订出明确的规范和标准,实施质量监控。
第二十条 要注重发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各级督导人员的作用,对毕业设计(论
文)工作全过程进行监控。着重做好选题、中期工作、答辩三个阶段的检查工作,并提交检查情况报告或工作总结。系的毕业设计工作总结,每年暑假前报送教务处。
第二十一条 各系要切实加大改革力度,从题目来源、指导教师配备、经费投入与来
源渠道、查阅资料、实验、实习基地的建设、学生就业工作的安排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创造和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高质高效有序地完成。
第二十二条 各系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风建设,积极倡导科学、求实、
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学风,切实纠正毕业设计(论文)脱离实际的倾向,坚决杜绝毕业设计(论文)中出现的抄袭剽窃、买卖论文和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
第二十三条 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
1.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按计划开展指导工作。对不能认真执行学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准备不充分,严重影响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或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未能严格审核,导致出现明显的论点、论据错误,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低劣的指导教师,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对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与历届或本届学生雷同,造成相互抄袭现象;或未能对学生的舞弊现象(抄袭他人作品)及时制止,默许或纵容学生弄虚作假的指导教师,视情节轻重按教学事故处理。
2.凡在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或撰写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和直接拷贝使用他人相关内容者,应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零分记,并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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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指导教师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各系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掌握本规定的精神实质,结合本系专业特点
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
要 阶 求 段 工作程序及要求 认真确定课题和指导教师。 完成时间 第一阶段前期工作(1.系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由专业主任组织教师拟题,报系(一) 领导小组审批。 2.确定题目,系公布备选题目一览表,做好指导教师及学生的动员工作。 3.学生报名,选定题目,各系汇总报表,报教务处备案。各项准备工作就绪。 师生沟通课题任务。 (二) 指导教师向学生传达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及有关管理规定,师生沟通交流课题任务,使学生正确理解课题,为开题做准备。 第五学期 期中 毕业论文开始前二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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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开题报告。 指导教师应督促学生做好开题报告(要求书面),系检查开题情况,教务处抽查。 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检查工作。 毕业论文 第1~2周 (三) 第二阶段中期工作(1.指导教师应做好学生的指导工作,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四) 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2.系要随时了解、检查各专业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协调处理本单位毕业论文中的有关问题。 毕业论文中期检查。 (五) 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检查毕业论文工作,做好记录,学生须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教务处组织检查。 资格审查。 (六) 学院、指导教师根据规范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审查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令其重做重写。不能按期完成或达不到答辩资格要求的学生,不准参加答辩。 指导教师审阅毕业论文。 (七) 毕业论文 全程 毕业论文 第4~8周 第三阶段后期工作(备注:1.提前或推延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参照本规定执行,各阶段要求相同,日程自定。
) ) 第六学期 答辩前一周,学生将毕业论文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认真审阅,写出评语和评分后,结束前四周 交答辩委员会。 (八) 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审阅毕业论文。 答辩委员会小组应详细审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为答辩做好准备。 组织答辩。 第六学期 结束前两周 (九) 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对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并做好答辩记录。答辩日程安排通知教务处,教务处随机抽查。 成绩评定。 (十) 系组织专门人员检查评分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成绩审定和统计;毕业论文成绩及时报送教务处。 做好优秀论文评选和推荐工作。 答辩后立即进行 (十一) 每个专业推荐毕业论文总数的2%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填写推荐表并报送有关材料。 第六学期 结束前两周 第六学期 (十二) 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各系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如实填写有关工作总结报告表。系书面工作总结报送教务处。 结束前一周 学生毕业论文资料管理。 第六学期末或下学期前 (十三) 指导教师负责收回各有关资料,由系指定单位(办公室、教研室或资料室)负责整理归档,留存系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