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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连墙件节点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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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卡环、吊环节点详图
9 4.2.4
、悬挑剖面图 4.3 悬挑脚手架验收
4.3.1、悬挑脚手架验收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表一:悬挑脚手架卡环及吊环隐蔽验收记录》、《表二:悬挑式钢管脚手架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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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悬挑脚手架的验收由公司安全部组织进行,卡环及吊环隐蔽验收由项目组织进行。首步脚手架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搭设,并在明显部位挂验收合格,同意使用标牌。
4.3.3、悬挑脚手架搭设时应分阶段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校正: 1)型钢安装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操作层上施加荷载前;
3) 每搭设两步架后必须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悬挑脚手架验收表。 4.3.4、架子未经检查、验收,除架子工外,严禁其他人员攀登。验收合格的架子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需局部拆改时,要经技术负责人同意,由架子工操作。
第五章 质量保证措施
5.1 悬挑脚手架材质及规格要求 5.1.1、钢管
1)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2008 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2008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中Q235-A 级钢的规定。
2)采用Φ4833.0钢管,其重量控制在25kg 以内。小横杆长度1.5~2.0m 为宜,立杆、大横杆及剪刀撑的长度4~6m 为宜。
3)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钢管严禁使用。 4)钢管上严禁打孔。 5.1.2、 悬挑梁 应采用普通热轧型钢。 5.1.3、吊环及卡环
1)必须采用HPB235钢筋制作,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
2)其锚固长度不小于30d ,焊接或绑扎在钢筋骨架上,端头做180°的弯钩,弯钩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3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