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产权交易行业协会的思考
一、我国产权交易行业协会发展现状
我国的产权交易行业协会从松散型的共同市场发展逐渐成长成具有自我约束、自我协调、自我管理的紧密型行业组织。
(一)全国性产权交易行业协会
据公开资料显示,我国产权交易行业跨省区域性共同市场为1997年成立的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随后又相继成立黄河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2000年)、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2002年)、西部产权交易共同市场(2004年)、泛珠江三角洲产权交易共同市场(2007年)、全国文化产权交易共同市场(2012年)。期间,为突破市场壁垒,各共同市场之间又进行了一定范围的整合,这一系列的整合和调整为全国性产权交易行业协会的成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11年2月15日,由国内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社团组织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成立,这标志着全国性产权交易行业协会的组建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省级产权交易行业协会
据公开资料显示,最早的省级行业组织是1991年开始建设的江苏省产权市场,福建省也于2004年组建全省产权交易共同市场。2005年,全国首家产权交易行业协会四川省产权交易协会成立,2006年中部地区首家省级产权交易协会湖南省产权交易协会成立.2014年江苏省产权交易协会正式成立。
(三)省级以下的产权交易行业协会省级以下的行业组织较少,据公开资料显示,仅江苏省无锡市于2006年成立无锡市产权交易协会。
二、产权交易行业协会的职能
行业协会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并为其提供服务、沟通协调、行业自律等职能的社会中介组织。产权交易行业各级协会的成立,不仅丰富了产权交易行业的市场主体,也为产权交易行业以其自治性组织活动构筑社会经济秩序自我调控机制、实现市场在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打下了良好基础。产权交易行业协会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能。
(一)向协会会员提供服务
产权交易行业协会的首要职能就是向会员提供各种服务。产权交易协会作为行业组织,能够向会员提供的服务内容十分广泛,具体可以包括信息交流、管理齐询、法律援助、专业培训等诸多方面的服务,也可以通过收集并发布行业信息,促进行业资源共享。
(二)有效进行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也是产权交易行业协会的重要职能之一。为发展产权交易事业,维护市场经济
秩序,保护产权交易行业共同权益和产权交易主体声誉,产权交易行业协会可依照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产权交易行业执业标准和自律规则,建立产权交易行业和交易主体自律机制,规范行业与交易主体的各类交易行为,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服务。
(三)加强沟通协调
产权交易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职能就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一方面加强行业会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妥善处理会员间出现的矛盾,消除工作中产生的误会和分歧,引导会员间开展有序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是加强和政府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政府管理部门与会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向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反映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相关要求,提出完善政策和立法等方面的建议,同时也便于管理部门深入了解产权交易行业发展状况,制订切实可行的行业发展规划。
(四)研究行业发展
产权交易行业从成立到发展也就二十余年,还有很多问题有待深入研究,产权交易行业协会可以集中行业内资源,综合利用各类研究机构,研究产权交易市场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研究产权交易领域出现的新情况,研究开拓新的产权交易品种,推动行业长远发展。
三、产权交易行业协会的运行机制
目前我国对社会团体实行业务主管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要接受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约束,同时一般也挂靠某个政府主管部门。这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法律和体制原因,产权交易行业协会管理体制也基本如此。
(一)产权交易行业协会的组织架构
一般来说,产权交易行业协会组织机构包括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同时协会一般设日常办事机构,如秘书处。
(二)产权交易行业协会的运行机制
1.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一般包括机构会员和个人会员。机构会员一般包括依法从事产权交易业务的机构,从事产权交易活动的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与产权交易有关的学会、研究会、协会和其他有关机构或团体。个人会员主要包括产权交易行业从业人员及在产权交易相关领域有研究的专家学者。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一般依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协会章程示范文本结合产权交易行业自身特点制定。
2.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会员大会(理事会)负责,其职权一般也是依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协会章程示范文本结合产权交易行业自身特点制定。
3.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根据产权交易行业协会发展需要设置,一般可以设置行业自律、风险控制、研究创新等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在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各项专门工作,并对其负责。
4.秘书处及内设机构。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并对其负责。秘书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定,一般可设立综合部、发展部、会员部、信息部等部门,各部门在秘书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四、发展我国产权交易行业协会的建议
(一)改革管理体制
我国产权交易行业协会作为行业性社会团体,目前采用的是分级双重管理体制。在这种管理体制下,产权交易行业协会的运行不自主、自律欠规范、协调受牵制、服务不完备等弊端己显现出来。因此,必须从法律的角度明确行业协会的司法主体法律属性,重新进行职能定位,通过立法授权或委托方式确权给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职能,实现其对产权交易行业社会经济事务的管理。
(二)创新运营机制
产权交易行业协会目前一般参照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市场化程度较低,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等各方主动性未能充分发挥。因此,需要引入企业运行机制,提高决策效率,激发执行动力,减少约束阻力,提升发展活力,更好地发挥产权交易行业协会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
(三)明确服务定位
产权交易行业协会要根据行业特点准确地进行服务定位:一是要当好财政、国资、金融等政府主管部门参谋助手,为产权交易行业发展出谋划策;二是要及时准确地反映行业及会员诉求,维护会员正当利益;三是要优质高效地做好行业自律管理,维持行业正常经济秩序;四是要拓展创新协会服务领域,想会员所想,急会员所急,多方位、多角度提供服务。通过服务凝聚行业合力,为行业和会员在市场经济中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提供有力保证。
(四)加强自身建设
产权交易行业协会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加强产权交易行业协会自身建设可从下面几个方面开展:一是应根据行业特点制订协会发展规划并积极推动落实;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内设机构的设置;三是加快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四是推进业务建设,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权交易理论研究和业务创新研究;五是开展队伍建设,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产权交易事业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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