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5
(总分:64.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 民法学(总题数:32,分数:64.00)
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
2.甲、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下丙。丙的出生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 )(2016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6题) (分数:2.00) A.事实行为 B.违法行为 C.状态 D.事件 √
解析:解析:事件,是指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本题中,丙的出生与丙的意志无关,对于丙而言,出生属于事件,而不是行为,D项正确。违法行为、事实行为都是行为,出生不是行为,不是违法行为也不是事实行为,A、B项错误。出生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是客观现象,不是状态,C项错误。
3.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2010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0题) (分数:2.00) A.通知 B.追认 √ C.要约 D.催告
解析:解析:民事法律行为,一般称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以意思表示的方式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有意思表示要素,而且必须是要产生该意思表示内容的民事法律后果。通知、要约、催告本身不足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但是追认可以,追认可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因此本题选B。
4.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2009年基础课单选第35题) (分数:2.00)
A.小张在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
B.小王与小李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房屋所有权转移” C.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待甲所建大楼落成时租给乙工作室两间” D.小明的爷爷与小明约定“小明获得游泳冠军后,给小明买1台电脑” √
解析:解析: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了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应为当事人商定的条件,具有非法定性,ABC项合同中约定的条件是基于其合同特有的性质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具有法定性,所以ABC项不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D项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因为小明与爷爷约定的条件是未来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合法事实,小明未必能够获得冠军。本题选D。
5.甲将母亲的骨灰葬于乙村坟地时,将自己的一对手镯随葬。该手镯的所有权属于( )(2016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7题,2016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7题) (分数:2.00) A.甲母 B.甲 √ C.乙村 D.国家
解析:解析:手镯的所有权属于甲,甲对手镯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甲决定将手镯随母亲的骨灰葬于乙村,是对手镯行使处分权,其处分意思是将手镯埋藏于母亲身边,但是所有权没有发生变更,手镯的所有权依然属于甲,B项正确。
6.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成立的是( )(2011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2题)
(分数:2.00) A.正在建造的船舶 B.正在制造的设备 C.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 D.正在建造的航空器
解析: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不动产、不动产权利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C项正确。
7.甲将自行车交乙保管,不久乙去世。乙之子丙误将该自行车当成遗产继承,后在使用过程中致自行车损坏。根据有关规定( )(2013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0题) (分数:2.00) A.丙系恶意占有人
B.丙应当返还自行车给甲 √ C.丙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D.丙应当赔偿甲的损失
解析:解析:本题中乙不享有自行车的所有权,自行车不是乙的遗产,丙对自行车的继承是无效的,甲可以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B项正确。丙不知道自行车非乙所有而继承,不构成恶意占有,A项错误。保管合同之债是一种具有相对性的债务关系,只发生在相对人之间,丙不需要对甲承担违约责任,C项错误。由于丙的善意占有,他只需要返还现存利益即可,而不负有赔偿责任,D项错误。本题选B。
8.甲受乙委托,为乙画了一幅肖像,双方未约定该画著作权的归属。乙去世后,其继承人丙将该画卖给丁,丁未经任何人同意将该画复制出售。丁的行为( )(2011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8题) (分数:2.00)
A.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 B.侵犯了乙的著作权 C.侵犯了丙的著作权 D.属于合法行使权利
解析: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归属于受托人。本题中甲与乙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应该属于受托人甲,丁未经同意擅自将肖像画出售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A项正确。
9.甲创作了一首歌曲,乙经甲授权后演唱并将该首歌曲收录在由丙公司为其录制的唱片中。丁网站未经任何人许可,擅自将该唱片中的所有歌曲上传供网民免费下载。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丁网站( )(2013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8题) (分数:2.00)
A.侵犯了甲、乙的发表权 B.侵犯了乙、丙的播放权 C.侵犯了甲、乙、丙的复制权
D.侵犯了甲、乙、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
解析:解析:甲享有歌曲的著作权,乙作为作品的传播者享有邻接权——表演者权,丙作为歌曲的录制者享有录音制作者权利。甲、乙、丙都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丁网站私自上传歌曲供他人下载的行为则侵犯了他们的信息网络传播权。D项正确。 10.下列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 )(2013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7题) (分数:2.00)
A.“仙山”牌药品商标 B.“奔月”牌电脑商标
C.“耐用”牌家具商标 √ D.“暖阳”牌毛巾商标
解析:解析:C项中的“耐用”二字直接表示了商品的质量,不符合商标注册的要求,本题选C。 11.甲的母牛走失,被乙拾得。在乙饲养期间,母牛生下一头小牛。乙为饲养这两头牛共支付草料费200元,并造成误工损失300元。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 )(2014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5题) (分数:2.00)
A.小牛归甲,乙有权要求甲支付200元 B.小牛归乙,乙有权要求甲支付200元 C.小牛归甲,乙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 √ D.小牛归乙,乙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
解析:解析: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享有请求偿还因管理或服务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承担适当管理、通知以及报告与计算义务;本人负有偿付该费用的义务,该必要费用一般以本人所受利益范围为限。本题中,乙应当归还作为孳息的小牛,甲应当支付500元的必要费用,C项正确。
12.甲与金科公司约定:甲委托金科公司为自己提供出借人的相关信息,甲在与出借人订立借款合同后向金科公司支付报酬。后根据金科公司提供的信息,甲从创富公司借款36万元并以其房产设定抵押,但一直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甲与金科公司之间的约定属于合同法中的( )(2018年基础课非法学单选第39题) (分数:2.00) A.委托合同 B.行纪合同 C.居间合同 √ D.技术咨询合同
解析:解析:本题中,金科公司为委托人甲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且甲支付金科公司报酬,符合居间合同的特征。C项正确。
13.2005年,甲立公证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留给儿子乙。后甲与丙结婚,生有一子丁。2008年,甲立自书遗嘱,指定前述房屋由丙、丁二人共同继承。2017年,甲去世。该房屋( )(2018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6题) (分数:2.00)
A.应按照公证遗嘱由乙继承 √ B.应按照自书遗嘱由丙、丁共同继承 C.应由乙、丙、丁依法定继承共同继承 D.属于甲和丙的共同财产,应当先析产后继承
解析:解析:《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本题中,甲2005年立的是公证遗嘱,其2008年的自书遗嘱不能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应当按照公证遗嘱由乙继承房屋。A项正确。
14.甲从超市购买了两瓶白酒送给朋友乙,乙饮用后双目失明。经鉴定,该酒系工业酒精勾兑而成。根据侵权责任法理论,与乙失明存在因果关系的行为有( )(2016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27题) (分数:2.00) A.甲送酒的行为 B.乙饮用的行为
C.生产者的勾兑行为 √ D.超市的销售行为 √
解析:解析: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因制造、销售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而应当承担的侵权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3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本题中,白酒系工业酒精勾兑而成,产品有缺陷,并且给乙造成了人身损害。生产者的勾兑行为和超市的销售行为都与乙的失明存在因果关系。如果生产者不勾兑,超市不销售,就不会造成乙双目失明,C、D项正确。
15.甲、乙在街头因琐事斗殴,甲感到自己不是乙的对手,转身逃跑,乙紧追不舍。路人丙见状,跑上前想阻止乙追打甲。甲误认为丙是乙的同伙,挥棍打丙,致其重伤。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丙的人身损害
应由( )(2014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1题) (分数:2.00)
A.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B.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甲、乙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D.甲、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要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甲是侵权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A项正确。
16.甲公交公司的司机乙为避让闯红灯的行人丙而急刹车,致乘客丁摔倒受重伤。丁的损害应由( )(2018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0题,2018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0题) (分数:2.00) A.甲公司赔偿 √ B.甲公司和乙连带赔偿 C.乙赔偿
D.甲公司和丙连带赔偿
解析:解析:《合同法》第302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本题中,甲公交公司是承运人,丁是乘客,丁受重伤不是其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也不是由于丁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因此甲公交公司应当对丁的承担赔偿责任。乙是甲公交公司的员工,乙执行职务的行为产生的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A项正确,BCD项错误。
17.市政公司在挖掘的坑道两侧设置了障碍物和夜间警示灯。某夜,甲酒后驾车,撞毁障碍物和夜间警示灯后逃逸。次日凌晨,乙骑自行车经过时摔入坑道受伤。乙的损失应当( )(2013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9题)
(分数:2.00)
A.由市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B.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C.由市政公司和甲承担连带责任 D.由乙自己承担
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91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虽然市政公司在挖掘的坑道两侧设置了障碍物和夜间警示灯,但因为被甲撞毁后没有及时进行修复和维修而致使他人发生伤亡,因此该损害赔偿责任应由市政公司承担。A项正确。
18.多项选择题第51-5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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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下列请求中,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有( )(2010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52题) (分数:2.00) A.离婚请求权 √ B.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C.分割家庭财产请求权 √ D.排除妨害请求权 √
解析:解析:依据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目的,诉讼时效仅对请求权适用。请求权以外的权利,如所有权、人格权等支配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但基于所有权和人格权而发生的请求权,则应适用诉讼时效。另外,并非所有的请求权都适用诉讼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包括:物权请求权中的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所有权确认等;侵权行为请求权中的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消除影响请求权等;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请求权,如扶养费请求权、离婚请求权、解除收养关系请求权等;基于共有关系而产生的请求权中的分割合
伙财产请求权、分割家庭财产请求权等;基于相邻关系而产生的请求权中的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损害赔偿。因此本题选ACD。
20.下列情形中,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 )(2009年基础课多选第55题) (分数:2.00)
A.某医院将甲之子与乙之子抱错,10年后发现 √ B.某扩印部将丙丁结婚照的底片丢失 √ C.某公司使用知名企业戊的名称促销自己的产品 D.某人冒用明星庚的姓名演出获利 √
解析:解析: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 (1)自然人的人身权利和利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致使亲子关系或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 (3)侵犯死者的人格利益的,死者近亲属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之诉; (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损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本题ABD项正确。
21.下列选项中,可以认定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业主的有( )(2016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48题) (分数:2.00)
A.基于租赁合同使用房屋的承租人
B.依法登记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 √
C.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 √
D.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人 √
解析: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用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业主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A项是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是业主。B项是依法登记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是业主。C项是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第28条的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是业主。D项是基于与建设单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已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人,是业主。本题应选BCD。
22.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必备条款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这些必备条款包括( )(2014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28题)
(分数:2.00) A.标的 √ B.质量 C.数量 √
D.当事人名称或姓名 √
解析:解析: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ACD项正确。
23.甲商场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800辆自行车的书面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分三次发货,甲商场见货付款。第一批200辆自行车到货后,甲商场见销路不好,便以书面形式向乙公司提出取消后两批货物订购,乙公司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本案中涉及的民事法律事实有( )(2009年基础课多选第53题) (分数:2.00)
A.订立合同的行为 √ B.履行合同的行为 √ C.变更合同的行为 D.解除合同的行为 √
解析:解析:甲商场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800辆自行车的书面合同是合同的订立。乙公司将200辆自行车交付给甲商场是合同的履行。甲商场以书面形式向乙公司提出取消后两批货物订购,乙公司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合同解除,是合同的解除行为。ABD项正确的。C项错误,变更合同后,合同继续履行。但是本题中,甲商场与乙公司已经不再履行合同,所以不是合同变更,而是合同解除。 24.简答题第56-57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