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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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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

篇一:旌阳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旌阳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四川省保监局关于放开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限制的通知》(川保监办发【2010】53号)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试点限制,稳妥推进小额保险工作,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为满足旌阳区广大低收入农民的保险保障需求,扩大农村地区的保险覆盖面,提高人们群众的保障程度,促进旌阳区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保监会的通知》(川办函[2008]19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以下简称“农村小额保险”)是面向农村低收入农民家庭提供的人身保险产品,主要针对农村低收入人群最迫切需要规避的疾病、伤残和死亡等风险实施的保险服务,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 开展农村小额保险,有利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规避农民生、老、病、死等风险对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提高农村社会的保障程度;有利于完善农村的灾害救助体系,保护农民积累的财富免受自然灾害冲击,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帮助他们在灾后重建家园;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支持体系。对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统筹城乡经济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参保对象、保险期间、缴费标准、缴费方式、保险险种 (一)参保对象与范围:本保险参保对象为户籍关系在旌阳区行政区域内所有0岁(出生满28天以上)——70周岁(含)的农村与城镇居民,以每户家庭为一个参保单位,符合年龄要求、身体健康的家庭成员应全员参保。

(二)保险期间: 本保险保险责任期间为一年。每年11、12月为下一年度保险缴费期,参保人员缴费后,保险责任期间为次年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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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零时起至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中途参保家庭可以按投保年度剩余月份计缴保费,保险责任期间为参保缴费的次月1日零时起至当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三)缴费标准: 每户每年缴费标准设定为100元/200元/300元三个档次,参保家庭投保时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纳保费。中途参保家庭按投保年度剩余月份计缴保费的,月保费标准分别为每户8.5元/17元/25.5元三个档次。每户本年度剩余月份所缴纳的总保费以对应档次的年缴费标准为限。

(四)缴费方式: 每户首年参保可选取现金缴费方式,为了保障参保人的资金安全,请到所在村劳动保障站办理银行转账手续,授权保险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次年保险费。参保人员应于当年11、12月期间将次年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保险费存入银行账户。 (五)保险责任:

1、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因驾驶或搭乘火车、轮船或机动车(不包含电瓶车、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和轮式自行专用机械)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死亡或残疾,按条款规定给予赔偿;

2、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因一般意外事故(不含驾驶或搭乘火车、轮船或机动车)的发生而造成的死亡或残疾,按条款规定给予赔偿; 3、意外伤害医疗(含门诊)保险:因意外事故的发生而给被保险人造成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按按条款规定给予赔偿。 三、工作目标

(一)2011年5月底前,通过广泛宣传,农村家庭小额自愿投保覆盖率达15%以上。

(二)2011年6月底前,通过广泛宣传,农村家庭小额自愿投保覆盖率达30%以上。

(三)2012年,通过广泛宣传,农村家庭小额自愿投保覆盖率达80%以上,努力实现“人人有保障,保险全覆盖”的目标。 四、具体措施

(一)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小额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上成立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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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人身保险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级乡镇人民政府及中国人寿为实施小组成员。

(二)为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鼓励农户应保尽保,区政府为旌阳区范围内首次参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农村居民给予保费10%的补贴。

(三)各级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是农村小额保险工作推进的主体,负责监督、指导农村小额保险工作开展;各村委具体落实农村小额保险的宣传与组织参保工作;中国人寿德阳市旌阳区支公司的驻村协理员负责承担农村小额保险的业务经办和管理服务工作。

(四)中国人寿德阳市旌阳区支公司负责对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村劳动保障站的相关负责人,以及驻村协理员进行农村小额保险知识和服务的培训。

(五)中国人寿负责做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理赔工作,对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事实清楚的死亡或残疾,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对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采用中国人寿“医保通”系统,进行实时赔付。

四、评比奖励

以各乡镇(街道)实际户数为考核基础数据,按照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评比:

(一)国寿农村小额保险实际投保入户率达40%以上的,由中国人寿德阳市分公司授予“小额保险达标乡镇(街道)”奖牌; (二)国寿农村小额保险实际投保入户率达50%以上的,由中国人寿德阳市分公司授予“小额保险先进镇(街道)”奖牌;

(三)2011年7月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入户率达到50%以上的镇(街道)、村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五、实施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层层落实。各乡镇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大力支持和配合承办单位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广大居民积极参保;要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抽调综合协办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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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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