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行业危险作业许可审批管理要求
CB/T 4498—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靖瑶、吉洪文、李倩倩、匡文琪。 CB/T 4498—2019 1
船舶行业危险作业许可审批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行业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危险作业许可的范围和分级、管理职责、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程序及危险作业许可证管理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在生产区域或试验区域内各类危险作业的许可审批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9年1月10日发布 第7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修改 2011年5月3日)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2010年5月24日发布 第30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危险作业 hazard work
易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且事故后果严重需采取必要控制措施,但又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规程的作业。
3.2
作业许可证 permit to work
用于控制作业风险,经相关人员批准后方可实施作业的书面文件。 3.3 相关方 related party
工作场所内外与企业安全生产绩效有关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单位,如承包商、供应商等。 4 危险作业许可范围和分级
4.1 危险作业许可范围 企业应根据国家标准或规范、行业标准或规范及本公司各级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许可证,确保各类危险作业纳入许可管理范围,危险作业许可范围包含以下几类:
a) 明火作业; b) 涂装作业; c) 高温作业; d) 临时用电作业;
e) III级及以上高处作业(悬空、舷边临空或临水); f) 有限空间作业;
g) 能源介质和危险化学品作业; h) 重大件吊装作业; i) 重大件移位作业; j) 密性试验作业; k) 船舶封舱作业; l) 船舶下水作业; m) 船舶进出坞作业; n) 船舶进出浮船坞作业; o) 移泊作业;
p) 投油/串油作业; q) 试车作业;
r) 船舶加油/驳油作业; s) 系泊试验作业; t) 试航作业;
u) 外场放射性检验作业; v) 高压水除锈作业; w) 锅炉点火试验作业; x) 清理油舱/柜作业;
y) 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中确定的其他危险作业。 4.2 危险作业分级
企业依据各类危险作业的风险程度,将危险作业分为三个等级: a) I级危险作业:作业风险最高; b) II级危险作业:作业风险较高; c) III级危险作业:作业风险偏低。 5 管理职责
5.1 危险作业申请人
危险作业申请人(如危险作业人员、班组长,施工单位等)主要职责如下: a) 负责向危险作业审批人提出并填写危险作业申请;
b) 负责对危险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c) 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危险作业安全控制措施、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5.2 危险作业人员
危险作业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a) 持证上岗;
b) 负责实施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c) 严格执行、落实相关安全控制措施、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d) 负责对作业现场进行班后检查和清理。 5.3 危险作业监护人员
危险作业监护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a) 持证上岗并正确佩戴危险作业监护人员上岗标识;
b) 负责监督危险作业人员按安全操作规程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实施作业,对作业
现场警戒监护,消除(或报告)作业现场安全隐患;
c) 负责监督落实安全控制措施和预防措施,发生紧急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5.4 危险作业审核人
危险作业审核人(如作业区域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职责如下:
a) 负责对责任区域的危险作业进行审核和现场管理;
b) 负责确定或布置危险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c) 负责跟踪和检查危险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5.5 危险作业审批人 5.5.1 一般要求
危险作业审批人(如危险作业施工部门负责人、产品/项目主管、安全管理专职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或经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委托授权的部门负责人)等)主要职责按下述规定。
5.5.2 危险作业施工部门负责人
危险作业施工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如下: a) 负责对本部门(含相关方)责任区域内具有审批权限的危险作业进行审批许可和监督检查;
b) 负责组织对本部门作业人员进行危险作业许可审批管理的安全教育培训; c) 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危险作业的审批工作。
5.5.3 产品/项目主管 产品/项目主管主要职责如下:
a)负责对所管船舶作业区域内具有审批权限的危险作业进行审批许可和监督检查; b)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与指导,监督各类危险作业的执行情况,巡检过程中发现隐患及时排查、纠正。
5.5.4 安全管理专职人员 安全管理专职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a)根据生产状况界定危险作业范围,组织编制各类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b)根据危险作业分级对具有审批权限需发放许可证的危险作业进行审批,审核安全控制措施、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c)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与指导,监督各类危险作业的执行情况,巡检过程中发现隐患及时排查、纠正或停止作业并向危险作业审核人反馈。
5.5.5 企业主要负责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如下:
a) 审核批准各类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b) 根据危险作业分级对具有审批权限需发放许可证的危险作业进行审批。 6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6.1 教育培训
6.1.1 企业应对危险作业申请人、危险作业人员、危险作业监护人员、危险作业审核人、危险作业审批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如下:
a)与作业有关的相关标准、规范、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处置方案等; b)风险因素辨识分析及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和预防措施; c)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d)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6.1.2 企业从事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和管理的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接受复审,确保资格有效。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