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饲料添加剂项目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第二次)
招标人: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招
标
文
件
2020年12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生物饲料添加剂项目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生物饲料添加剂项目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包划分:本次招标为施工1个包;
2.2 建设地点:德阳市罗江经开区城南园区翰林路和三辆车路交汇处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综合楼装饰装修全部工作内容(含涂料、地砖、墙砖、吊顶、卫生清理等); 2、缺陷责任期:6个月; 3、建设工期:50日历天;
4、工程款支付:1、签订合同入场时预付合同金额1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第一次进度款中一次性扣除;2、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已完成工程量的70%计算,扣除由发包方根据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每月代付承包方产生的农民工工资部分,将剩余工程进度款支付给承包方;3、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95%;4、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
束后支付。
5、响应及应答时间:装修单位应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6、报价要求:本项目以工程量清单报价,报价内容包括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等一切费用。(备注:招标文件中由业主提供主材供应商不报价)
7、本工程要求中标单位为本工程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保险复印单。如果不提供保单复印件,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由第二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单位中标。
8、本工程要求中标单位配合招标人按照国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要求,进行农民工管理及工资支付。
9、招标清单附后(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具备劳务资质或装饰装修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现场报名,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有资格参与报名;报名在开标前一个半小时内进行现场登记报名,如报名人数较多,根据情况相应顺延开标时间。
4.2现场登记报名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①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资质及安许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盖鲜章);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盖鲜章);③单位介绍信(盖鲜章);
4.3登记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即投标报名成功。
5.投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9时0分至10时29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2 月 9 日10时30分,地点为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地 址: 罗江县景乐北路71号 邮 编: 618500 联系人: 廖女士 电 话: 13281392685
2020年12月3日
第二章 评审委员会组建方式及屏蔽规则
一、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选派本单位有关技术、经济、招标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
二、开标程序
1、招标人按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所有投标申请人均应参加开标会; 2、投标人现场签到;
3、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并当场宣读各投标人报价; 4、招标评审组进行评审;
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评审标准
1、投标申请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1.1 符合性评审时,投标申请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申请文件,作废标处理:
1.1.1投标申请文件未加盖投标申请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申请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1.1.2投标申请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1.3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修改招标文件内容; 1.1.4投标文件格式未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5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正本一本,否则为废标;
1.1.6投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地方需全部盖章,否则为废标。
1.1.7投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处打印无效。
1.1.8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等违反招标法情形; 2、评审标准
2.1评审标准:由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经评审后的合理低价者为中标候选人。
2.2在各投标申请人报价相同的情况下,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施工方案和配备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人。
四、中标方式 最低价中标法。
1、本专业分包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形式,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报价包含工程所需人工,所有材料(除已注明甲供材料外),辅助性机械,检验试验费(除已注明甲供材料外),器具、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保险费、税金以及现场卸货等相关费用。
2、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排列顺序
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1-3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若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第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则作为流标处理。
3、若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取消中标候选人及中标资格。
4、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弃标,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重新招标或由其他中标候选人
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