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名
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产养殖
【发文字号】农办渔[2008]96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08.12.23 【实施日期】2008.1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名单的通知
(农办渔[2008]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厅(局): 按照《2008年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经我部委托各省级渔业主管厅(局)考核验收,现决定授予北京市密云县穆家峪圣水渔村养殖场等343家单位“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称号,有效期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获得称号的单位,可以在其工作和生产场所悬挂或树立“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标志。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重要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指导和支持本辖区内已挂牌的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不断进行技术升级 1 / 2
改造,加强各项管理制度建设,扩大服务培训范围,增强辐射带动作用,为全面推进水
产健康养殖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三批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名单名单.doc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第三批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名单
1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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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名单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名单的通知【法规类别】水产养殖【发文字号】农办渔[2008]96号【发布部门】农业部【发布日期】2008.12.23【实施日期】2008.12.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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