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工人的自身素质,防止各类治安案件、事故的发生,一经发现监守自盗者从重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14、加强施工外围围墙的定期巡查,发现漏洞及时上报维修.
十七、外来施工队安防职责
(1、 遵守工地项目部的管理制度及工地治安管理条例; (2、 有责任配合完成安全防范的管理要求;
(3、 放纵或唆使本工程队员工偷到或者破坏一经查实严重警告,并扣发该
工程队款项,数额为损失财物的十倍,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刑事责任; (4、 施工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进场的教育,并熟悉本施工队伍人员的基本
资料,并登记备案,遵纪守法,严防打架斗殴及内部盗窃及内外勾结的盗窃行为;
(5、 如出现在施工单位区域内部失窃事件,所有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全部损失。
(6、 做好施工人员生活区域内的防火防盗
十八、保安奖罚制度: (一)奖励办法
1、抓获盗窃(赃物价值2000元以内)嫌疑人送公安机关,经确认奖励人民币30-50 元;抓获盗窃(赃物价值2000元以上)嫌疑人送公安机关,经确认奖励人民币50-100元。
2、抓获抢劫、抢夺财物、诈骗犯罪嫌疑人送公安机关,经确认奖励人民币100-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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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破获重特大案件(如盗窃工地重要设施、设备的)及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分子的,根据所查获物资的总额,给予重奖。
4、抓获故意伤害他人、杀人、强奸、纵火、爆炸嫌疑人送公安机关,经确认奖励人民币1000元。
5、及时排除险情\\灾情,避免发生伤亡事故,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情节奖励人民币100元。
6、在执勤中认真做好防火、防破坏工作,能及时发现制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且成绩显著的,分别给予表扬及奖励50-100元。
7、面对穷凶恶极的犯罪分子大智大勇,树立保安人员光辉形象的根据与犯罪嫌疑人斗争情况、凶险程度,呈报公司给予奖励。
8、对拾金不昧的保安人员,根据所拾遗失物的价值及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9、除上述奖励外,在与犯罪嫌疑人搏斗中因公负伤的,公司负责全部医药、医疗费,并给予适当的营养补助费。 (二)处罚办法
1、执勤时不按规定扎武装带,不戴帽子,仪容、衣冠不整,一次罚款 10元,二 次加倍,经教育拒不改正者,三次予以辞退。
2、值班时看书报、杂志、会客,做与值勤无关的事,进出车辆不登记者,每次罚 款50元;二次加倍,三次不改者,予以辞退处理。
3、值班时打瞌睡、睡觉、精神不振,一次罚款50元,累计三次予以辞退。 4、未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未做好交接班手续,每次各罚款10元。 5、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外出请假,归队销假。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或在外留宿,每次罚款20元,容留外来人员留宿每次罚款50元。
6、无故不参加学习、训练、会议等集体活动,每次罚款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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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执勤、学习、训练、会议等集体活动,迟到每分钟罚款2元,早退一次罚款3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8、爱护公共财物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或值班期间公物如有遗失,除照价赔偿外罚款50-100元。
9、不履行岗位责任,无故脱岗、私自串岗,每次罚款50-100元,月累计三次予以辞退。
10、提倡团结队友,互相爱护。安管员内部发生打架斗殴扯皮无论那方有礼每人罚款200元后在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1、辱骂、刁难他人,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并罚款50-150元;造成公司及本部门声誉、形象受损,情节恶劣者,加 倍处罚直至辞退。
12、应急紧急集合要求3分钟赶到指定位置,无特殊原因故意拖延时间,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3、执勤中遇犯罪分子袭击和暴力反抗时,或对公司产生不良影响的事情,畏缩不前或临阵离场的作辞退处理。
14、对责任区内因巡查防范失控造成损失的,按损失大小每次对当班岗位值班员罚款50-100元;损失严重、情节恶劣的加倍处罚以至辞退。
15、责任区内发生打架、斗欧等治安案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又没有及时汇报造成工作贻误的,每次罚当班值班员200元。
16、保安员业务学习、训练\\岗位职责书面口头测试考核不合格,每次罚款50元。 补考不合格、试用期内不合格辞退处理。
17、上岗前酗酒贻误值班执勤的每次罚款100元;二次加倍;三次予以辞退。 18、隐瞒和虚报情况,欺骗领导,视情节轻重,分别罚款50-150元。 19、保安员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司、安保部组织重大活动安全防范期间有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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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违纪、失职,以及保安班(组)长自身在平时生活、工作中的违章违纪参照相应条款加倍处罚。
20、巡逻岗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物、器材损坏或者丢失的视情节轻重罚款50-300 元。
21、安管员不服从领班检查,辱骂、威胁督察员的经核实后视情节轻重罚款100-200元或辞退处理。。
(三)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坚决予以辞退 1. 违法乱纪受过公安机关处罚的;
2. 以权谋私、敲诈勒索,收受利益及有贪污行为的; 3. 利用工作之便,监守自盗的;
4. 值班时间喝酒导致发生工作重大失职或造成损失的; 5. 多次违反安管员各项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6.目无组织纪律、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辱骂顶撞领导的; 7.扯皮打架,违反公司纪律,以及泄露公司内部机密者。
制定人:张 飞 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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