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第四章 罚 则 第一条 财务管理中心

未及时登记和反馈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而致使费用超预算开支的,给予财务管理中心总监每次50元的罚款,给予经办责任人每次100元的罚款。

第二条 其他部门

未按时、按要求上报年度财务计划和月度财务计划的,给予部门总监每次100元的罚款,给予经办责任人每次200元的罚款。

未经批准超预算开支的,给予部门总监每次100元的罚款,给予经办责任人每次200元的罚款。

财务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目的

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促进企业在财务专项事务处理过程中的规范化、程序化。

第二章 财务会计报表管理 第一条 财务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税务筹划报告、纳税申报表等;内部管理会计报表还包括:资金计划,资金动态执行情况表、以及公司内部规定需要报送的各种管理报表、报告。

第二条 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原则与要求

一、会计报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和准则编制;

二、财务管理部门必须保证所提供会计信息的及时、客观、准确、完整,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编制会计报告时,在会计计量和填报方法上,应保持前后会计期间的一致性。会计报告不同报表之间的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报表附注、说明清楚明了,符合规定要求。

四、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

五、按月、季、年分别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并做到月度有情况说明,季度有重点分析,年度有财务情况全面分析。

第三条 会计期间

会计报表都必须以公历年度作为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部报表自公历2月1日起至次年1月31日止);

第四条 财务会计报表的报出

一、公司的财务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时间统一截止为每月28号,下月资金计划表及附表于30日上午上报,会计报表于次月6日前上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门;

二、在报送会计报表及相关分析资料时,应按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和规定进行。

三、会计不得擅自编制未经审核的会计报表,未经批准的会计报表不得向外报送。

第三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一条 利润指标的确定

公司年度完成利润指标由集团公司通过财务预算的形式予以明确和考核。 第二条 亏损的弥补

一、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弥补; 二、当年度亏损不足弥补时,可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还不足弥补时,应在税后利润弥补。

第三条 利润的分配

公司应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原则上按不超过当年净利润的30%进行分配。

第四章 纳税筹划管理 第一条 税收筹划的原则

一、税务筹划是在符合税法、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进行是在纳税义务没有确定,存在多种纳税方法可以选择时,企业做出缴纳低税负的决策。减轻税收负担纳税申报正确,缴税及时足额,不出现任何税收方面的处罚等。

(采购与工程进度款) 进入工程支付程序 材料成本中的财务管理 第一条 采购过程中的财务管理

一、成本控制中心在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前,将材料采购合同审批单送财务部门审核,财务管理中心应对材料采购合同中涉及到的数量、价格、合同金额、付款方式等进行审核并签字。

二、成本控制中心在确定招标合同前,事先应将招标合同评审表送财务管理中心进行审核;财务管理中心应对招标涉及到的数量、价格、合同金额、付款方式等进行审核。

三、财务管理中心在审核材料采购合同时,应做好价格咨询,咨询单位应不少于3家。对材料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较大(超过5%)的材料采购合同行使否决权,并有权对上道程序责任人处以罚款,如另经查实财务管理中心核价人所核价格高于市场价格5%以上时,对财务管理中心核价人处以双倍罚款。

第二条 材料价格信息管理

一、财务管理中心应安排专人负责材料信息咨询管理工作,包括建立主要材料价格咨询台账或材料价格电子信息库。

二、材料信息咨询管理员每月不少于二次更换价格咨询台账或材料价格电子信息库,检查其价格是否与随市场行情变化,并每半月向公司报告主要材料价格行情。

三、采购和招标价格审核由财务管理中心由材料价格信息员负责,材料价格信息员应在材料采购合同评审表上签署市场价格情况,如有更优替代材料,可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材料价格管理员跟踪研究新材料、新工艺。每季度提交一份报告或建议。 第三条 材料日常管理事项

一、工程管理中心应将每天发出材料单据每星期五汇集送财务管理中心。 二、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工程管理中心填制的领料单分单位、分品种建立材料明细账,并于每月29日与工程管理中心核对材料的收、领、存情况。财务管理中心每月底应会同成本控制中心清理施工单位领料情况,凡无合同约定的,一律从下月工程进度款中扣回材料款。

三、财务管理中心每月29日会同工程管理中心、成本控制中心对库存材料进行一次盘点,3天内将盘点结果书面报告公司领导。

四、成本控制中心对工程管理中心提出的材料采购事项,应根据库存材料数量和工程进度情况于每月25日制定下月度采购计划并编制采购预算,并对采购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负责。财务管理中心对不合理的材料采购计划提出意见,有权向公司领导提出中止和更改不合理的采购计划的建议,以避免公司损失

及过度占用资金。 工程项目中的财务管理 第一条 材料款支付管理

一、财务管理中心应对材料入库单进行审核,审核入库单是否有工程管理部门验收人员和成本控制中心采购员签字确认;审核入库单内容是否和票据、合同内容一致(包括材料数量、质量、价格、规格、型号、厂家等)。

二、 财务管理中心在审核材料采购资金使用申请单时,审核材料入库单、发票、合同是否相符并签名。在支付材料款时,一律按照材料款支付流程办理,在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签署同意付款意见后,才可支付,缺一环节,财务有权拒绝支付。

三、甲供材料的采购,财务管理中心应协助成本控制中心做好与乙方的结算,并在结算前全部扣回甲供材料款。

第二条 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原则上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确需使用现金方式支付的,应书面说明情况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二、在工程款支付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财务管理中心有权拒绝付款: 1、无工程款资金使用申请单的,或在工程款资金使用申请单上缺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签署同意付款意见的;

2、无工程进度表或工程预决算书的; 3、工程进度和工程预决算金额明显不符的; 4、未提供工程发票的; 5、不符合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的; 6、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

三、财务管理中心每月28日应会同成本控制中心和工程管理中心核实每一个工程项目的进度,如核实至本月止累计付款超过本月工程进度,中心应在下笔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超付款。

第三条 工程款日常管理事项

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第四章罚则第一条财务管理中心未及时登记和反馈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而致使费用超预算开支的,给予财务管理中心总监每次50元的罚款,给予经办责任人每次100元的罚款。第二条其他部门未按时、按要求上报年度财务计划和月度财务计划的,给予部门总监每次100元的罚款,给予经办责任人每次200元的罚款。未经批准超预算开支的,给予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3vrwv76eed1jxus0hkxz44s0w0d4pn00w2p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