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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蒋梦麟的教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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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蒋梦麟的教育观

作者:彭雄英

来源:《青苹果·教育科研版》2017年第05期

蒋梦麟的教育观,体现在他重视“个人价值”的教育价值观念,坚持以“个人中心”的教育本质思想。他以“人的发展”作为教育的最高目的,同时顾及社会的需要和发展,并非是極端的个人主义。他从人的发展来论述教育价值,体现出现代教育的先进理念。 【关键词】蒋梦麟;教育观;现代意义 1 蒋梦麟生平及教育实践

蒋梦麟(1886——1964年)原名梦熊,后改名梦麟,字兆贤、少贤,号孟邻,笔名唯心,浙江余姚人。曾任浙江省教育厅长、浙江大学校长;1923至1926年任北京大学代理校长,其间曾出任“国立北京八校校长联合会”主席及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董事;1930年至1945年任北京大学校长,主持北大前后17年,后随蒋介石集团去往台湾。

蒋梦麟的教育实践主要在两方面。其一是主持北京大学。在主政北大期间,他对学科设置和课程建设十分关心。北大先后新成立教育学系、东方语文系、生物学系,并在哲学系心理门的基础上扩大成立了心理学系。其二是先后担任浙江教育厅厅长、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部长,主持地方和中央教育行政。无论是出任学校的校长,还是教育部长,蒋梦麟采取的措施和实行的主张对推动当时教育走上正规化和制度化、提高教育水平都有一定影响。

在教育实践中,蒋梦麟对教育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和思考,但他自己并没有作过系统的表述,其教育思想及理念主要体现其在各类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中。 2 蒋梦麟的教育观 2.1 教育是一种方法

教育,蒋梦麟认为是一种方法,“教育,一方法也。以此方法而解决国家、社会、个人、职业种种之问题者也”。教育如果不能解决这些问题,那是教育的失败。“故必先有问题而后有教育,无问题而言教育,则凿空而已矣,幻想而已矣。”国家有问题,所以有国家教育;社会有问题,所以有社会教育;个人有问题,所以有个人教育;职业有问题,所以有职业教育。教育作为一方法,国家、社会、个人和职业为问题,则称为国家教育、社会教育、个人教育和职业教育。

对于教育的真义,蒋梦麟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过论述,“从心理方面讲,贵在教育的本能;从社会方面讲,贵在以社会已有的文明,灌输给儿童,使他将来在社会上可得正当的生活”。也就是说,蒋梦麟的教育观是既重视个人身心的发展,又强调教育是连接个人与社会发展的桥梁。

蒋梦麟是从心理和教授法两方面来分析教育的。心理方面,他认为教育在使个人发展本能,使与社会环境适合,并且同时要培养他,使有改良环境的能力。对于教育的宗旨,他认为“教育是人类本能的指导者,扶助他,带领他,使他向正路上去,像大禹治水一般”。如果每个人的本能都能自然而然地充分发挥,“毫无健全的状态”,那么“教育便直是废物”。从教授法方面,“教授法就是教育的方法”,是求如何可以实行他的宗旨的手段。他除了对教育进行横向研究外,还做纵向研究,把中国的教育与西方的教育进行比较,而这一切都源自他“从中国传统的私塾教育到西洋新式的大学教育,从老式的秀才到洋式的博士,从古老的农村家庭到摩登的都市文明,从帝制下的顺民到撰文鼓吹革命的作家”的不平凡经历。 2.2 教育与个人

在蒋梦麟看来,教育要解决的问题有很多,但归根结底,其中心“增进人类之价值而已”,而要讲人类的价值,首先要讲个人的价值,人类的价值取决于个人价值的发挥,即存在于你我他各个人价值之中。因此,教育作为一方法,首先要从尊重你我他的个人价值出发。“新教育之效力,即在尊重个人之价值”。 “一社会之中,各个人之价值愈高,则文明进步愈速。吾人若视教育为增进文明之方法,则当尊重个人始。”他的个人价值观贯穿于他的整个思想体系,他认为,“盖民权之基础,在尊敬个人之价值。尊敬个人之价值,而后始足言自治也”。 此外,蒋梦麟还举例表明教育以“个人中心”而非“社会中心”的正确性。他举一战为例,以美英法为首的协约国战胜了以德国为首的同盟国,在他看来,是平民主义对军国主义的胜利。近代西洋的教育是平民主义的教育,强调自治与独立、自由平等与发展个性,从而“养成健全之个人也,皆所以增进个人之价值,而使平民主义发达而无疆也”,即养成独立不移的精神、健全的人格和精确明晰的思考力。因此,蒋梦麟是提倡以“个人中心”为教育本质思想,“倡导个人主义教育是其教育思想中独具特色的亮点”。 2.3 教育与社会

蒋梦麟提倡以“个人中心”为教育本质思想,但这不是极端的“个人中心”,他同时兼顾社会的需要和发展,“盖个人为教育之体,社会为教育之用,两者兼则教育之体用备”。

他认为社会是一种有机体,“是由若干原子泡构而成的,是从内向外发生的,不像机械组织的样子从外加上去的”。因此,“教育必须使各个人在社会中都能平均发展”,如果只有部分的个人发展,社会是不能进化的。对于社会的进化,不是少数知识阶级的人能够办到的,“要老百姓大家进步,方才能做到”。假如“一个社会里有了两个世界,彼此不通声气,社会怎样能

进化”!在蒋梦麟看来,社会进化,须具三个条件:“一曰社会所贮蓄之文明,能日日加增也”;“二曰社会之度量,能包容新思想也”;“三曰大多数之人民,能享文化之权利也”。 他还认为社会永存,教育也永存。社会的发展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环境、交通等多方面的发展,按照社会自身的发展规律在进行着。“吾国今日之教育界,有一种舆论,即但管教育,不谈政治是也。”“教育家不关心政治,则学生亦将间接受其影响,将来政治之改良,将以何人负其责任乎?”蒋梦麟认为政治当分两面看,“一曰政党与政事,教育界所不当涉足或干涉之”,“二曰政论,若剖明是非,主张正义,启发后生,养成平民政治之习惯等是也;操教育权者责无旁贷,弃而不顾,是弃其天职也”。其意思是对于政党和政事,教育界可以不参与,但对于政治,我们可以谈论,发表意见。“口虽不谈政治,而实则贻祸教育。罪莫大焉。” “故今后之教育,不惟为全国教育界所当注意,即政治实业经济界诸领导亦当亟为研究。”另外,在蒋梦麟看来,普及教育,其根本问题是交通问题,因为知识与书籍,有密切的关系,书籍的传播与知识的传播是成为正比的。“凡一区域内,销书籍愈多,则其人民之知识愈广。不特此也,交通便利,则来往者多。来往者多,则见闻广。” “故欲教育之普及,非广筑铁道,多修道路不为功。”蒋梦麟认为中国的教育想要普遍发达,得靠交通的便利,而铁道是交通的中枢。由此可见,蒋梦麟认为教育不单单是以“人的发展”为教育目的,同时还要顾及社会的发展,“讲教育者,当时时将个人与社会两方面记住在心”。个人的进步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教育事业的进步。 2.4 个人与社会

蒋梦麟的教育观,体现在他坚持“个人中心”的教育本质思想,重视“个人价值”的教育价值观念,以“人的发展”为教育目的,同時,又力求个人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他认为“个人与社会,固相成而谋人类进化者”。社会的开明与个人的丰富生活成正比,从个人生活丰富的差度可以看社会开明程度的高低。“盖合健全之个人,而后始有健全之社会。”假如社会不振,个人的自由必是受压迫,个人的幸福必是受剥削。“故全生者,教育之目的;利群者,达此目的之一方法也。”

1918年4月,蒋梦麟发表《建设新国家之教育观念》,讨论中国过渡时代的教育宗旨,“教育之宗旨,即当视社会之特性为标准”。他分析中国社会有四大缺陷:一曰人民知识浅劣,二曰人生之微贱,三曰无建设的领袖人物,四曰无积极的标准。他提出新教育的标准是:“小学为普及教育之机关”,“其标准当使生徒具有日用所必需之知识”;“中学当以培养初级领袖为标准”;“大学者,为研究高等学科而设,其学生为将来增进文明之领袖”。“三级学校,其标准虽有不同,其最后之目的惟一,一曰养成国家的人民”,即社会中的个体。对于中国的旧社会,蒋梦麟认为其教育宗旨是“主人翁”,“枯落的秋草”,俗话说,“秀才,宰相之根苗”,“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蒋梦麟认为假若个个秀才都要做宰相,个个田舍郎都想登天子堂,哪里有这许多位置呢;假若每人读书都想做主人翁,那就没有良民百姓,若个个读书的人要做圣贤,国中要这许多圣人贤人做什么。中国教育的宗旨,大学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浅谈蒋梦麟的教育观

浅谈蒋梦麟的教育观作者:彭雄英来源:《青苹果·教育科研版》2017年第05期蒋梦麟的教育观,体现在他重视“个人价值”的教育价值观念,坚持以“个人中心”的教育本质思想。他以“人的发展”作为教育的最高目的,同时顾及社会的需要和发展,并非是極端的个人主义。他从人的发展来论述教育价值,体现出现代教育的先进理念。【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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