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复习要点(2018)
一、马克思主义的创立与发展 (一)什么是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并为后继者所不断发展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学说,是关于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学说,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解放和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学说,是指引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是其三个基本组成部分,有机统一构成理论的主体内容。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是马克思主义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根本立足点和出发点。马克思主义以无产阶级的解放和全人类的解放为己任,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美好目标,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认识,是对人类思想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这些基本观点主要包括:关于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决定意识的观点,关于事物矛盾运动规律的观点,关于实践和认识辩证关系的观点,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观点,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观点,关于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一般规律的观点,关于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质的观点,关于垄断资本主义的观点,关于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本质的观点,关于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观点,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观点,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观点,关于社会主义社会本质特征和建设规律的观点,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基本特征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观点,等等。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包括实事求是的方法、辩证分析的方法、社会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分析的方法、历史分析的方法、阶级分析的方法、群众路线的方法等。
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英法两国的空想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创立提供了直接的理论来源。
1844年《德法年鉴》的论文表明,马恩 完成了向共产主义的转变。 1844年《德意志意识形态》,首次系统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 1848年,《共产党宣言》发表,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的公开问世。 1867年,《资本论》出版了第一卷,系统阐述了剩余价值学说,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秘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一生的两个伟大发现。
1871年,《法兰西内战》,高度赞扬了巴黎工人的伟大创举,科学总结了巴黎公社的历史经验。
1876—1878年,恩格斯写出了《反杜林论》,全面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
1883年后,恩格斯整理出版了《资本论》第二、三卷,写出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著作,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
二、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征
科学性、革命性、实践性、人民性和发展性
(一)科学性:是对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本质和规律的正确反映。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二)革命性:表现为彻底的批判精神和鲜明的无产阶级立场。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基础是革命的无产阶级。
(三)实践性: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并随实践而不断发展的学说。
(四)人民性:人民至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建立社会主义社会,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五)发展性:不断发展、与时俱进。 三、马克思主义的当代价值
(一)观察当代世界变化的认识工具 (二)指引当代中国发展的行动指南
(三)引领人类社会进步的科学真理 四、自觉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
大学生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要有正确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
第一,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第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第三,自觉将马克思主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习马克思主义,
第一章 世界的物质性及发展规律
第一节 世界多样性与物质统一性 一、物质及其存在形态
两大现象: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两大类活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恩格斯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存在和思维的关系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存在和思维究竟谁是世界的本原,即物质和精神何者是第一性、何者是第二性的问题。 2.存在和思维有没有同一性,即思维能否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 (一)物质
列宁的物质概念:“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范畴:1.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2.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批判了不可知论。3.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缺陷。4.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物质的存在形态 物质的根本属性是运动。物质世界的运动是绝对的,而物质在运动过程中又有某种相对的静止。
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时间是指物质运动的持续性、顺序性,特点是一维性,即时间的流逝一去不复返。空间是指物质运动的广延性、伸张性,特点是三维性,即空间具有长、宽、高三方面的规定性。
物质、运动、时间、空间具有内在的统一性。
(三)实践是自然存在与社会存在区分和统一的基础 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一方面,实践是使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历史前提,又是使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统一起来的现实基础。
另一方面,实践是人类社会的基础,是理解和解释一切社会现象的钥匙。 二、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一)物质决定意识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 (二)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能动作用主要表现在:1.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2.意识活动具有创造性。3.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4.意识具有调控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
(三)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统一
1.尊重客观规律是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2.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正确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
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1.从实际出发是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前提。2.实践是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基本途径。3.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还需要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三、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物质是世界的本原,世界统一于物质。
意识统一于物质,是人脑这种特殊的物质器官的机能,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像;意识能动性的发挥必须以尊重物质世界的客观规律为前提。
人类社会也统一于物质。表现在:1.人类社会是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2.人类获取生活资料的活动是物质性的活动。3.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
第二节 事物的联系和发展 一、联系和发展的普遍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普遍联系引起事物的运动发展。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和总特征。
(一)事物的普遍联系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联系特点: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条件性、 (二)事物的变化发展
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事物的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机械运动会引起物体位置的变化,物理运动是物质分子状态的变化,化学运动是物质化学成分及其结构的变化,生物运动是生物机体的变化,社会运动会引起社会有机体的变化等。
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因为:1.新事物之所以新,是因为有新的要素、结构和功能,它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2.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体”中孕育成熟的,它既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腐朽的东西,又保留了旧事物中合理的、适应新条件的因素,并添加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
二、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内容与形式、本质与现象、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现实与可能构成了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一)内容与形式
内容与形式是从构成要素和表现方式上反映事物的一对基本范畴。内容指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形式指把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
任何事物都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对形式具有决定作用。有什么样的内容,就有什么样的形式;内容发生了变化,其形式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适合内容的形式,对内容的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不适合内容的形式,对内容的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形式对内容的反作用表明,形式具有相对独立性,这种相对独立性使得在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中,同一内容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来体现。
内容与形式的矛盾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二)本质与现象
本质与现象是揭示事物内在联系和外在表现的一对范畴。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现象可以区分为真象和假象。本质与现象是相互区别,相互依存的。本质决定现象,现象表现本质
(三)原因与结果
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就是原因,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 (四)必然与偶然
必然是指事物联系与发展中确定不移的趋势,在一定条件下具有不可避免性。偶然是指事物联系与发展中不确定的趋势。事物的发展既包含着必然的方面,也包含着偶然的方面。
必然与偶然相互依存。没有脱离偶然的必然。没有脱离必然的偶然。 (五)现实与可能
现实是指相互联系着的实际存在的事物的综合。可能是指包含在事物中、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
现实与可能相互转化:现实蕴藏着未来的发展方向,会不断产生出新的可能;可能包含着发展成为现实的因素和根据,一旦主客观条件成熟,可能就会转化为现实。发展就是现实与可能相互转化的过程。
三、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主要有: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方法。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称同一性。
矛盾的同一性: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
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斗争形式可分为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两种基本形式。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第一,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第二,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第三,同一性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和发展的趋势。
矛盾的斗争性表现:1.矛盾双方的斗争促进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竞长争髙、此消彼长,造成双方力量发展的不平衡,为对立面的转化、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2.矛盾双方的斗争是一种矛盾统一体向另一种矛盾统一体过渡的决定力量。矛盾双方的相互排斥和否定促使旧的矛盾统一体破裂,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旧事物发展为新事物。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结合,共同发生作用,但在不同条件下,二者所处的地位会有所不同。在一定的条件下,矛盾的斗争性可能处于主要方面,而在另外的条件下,矛盾的同一性又可能处于主要方面。
(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各个具体事物的矛盾、每一个矛盾的各个方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上各有其特点。
主要矛盾: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次要矛盾:矛盾体系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次要作用的矛盾。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两点论”:分析事物的矛盾时,不仅要看到矛盾双方的对立,而且要看到矛盾双方的统一;要看到矛盾体系中存在着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要看到次要矛盾、矛盾的次要方面。
“重点论”:指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并以此作为解决问题的出发点。“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要求我们,要全面地看,又要看主流、大势、发展趋势。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四、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一)量变质变规律
事物包括质、量、度三方面的规定性。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二)否定之否定规律
质变意味着新事物的产生与旧事物的灭亡,表明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
辩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是:1.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2.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只有经过否定,旧事物才能向新事物转变。3.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4.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事物的辩证发展过程经过“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三个阶段
第三节 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一、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恩格斯指出:“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唯物辩证法作为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一)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既包括客观辩证法也包括主观辩证法,体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论的统一。
(二)唯物辩证法是伟大的认识工具
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唯物辩证法是其核心内容。 (三)矛盾分析方法是根本的认识方法
矛盾分析方法是对立统一规律在方法论上的体现,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我们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毛泽东指出:“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矛盾分析方法的重要作用,是由对立统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中的地位决定的。
矛盾分析方法包含:1把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方法,“两点论”与“重点论”结合;2善于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做到具体矛盾具体分析,
二、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一)辩证思维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主要有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等。 归纳与演绎是人类思维从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的最常见的推理形式。
分析与综合是在思维中把认识对象分解为各个部分、方面、要素,以便分别加以研究的思维方法。综合把各个因素组合成一个整体的思维活动。
抽象与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
(二)现代科学思维方法:包括控制方法、信息方法、系统方法、模型方法和理想化方法等。
三、学习唯物辩证法,不断增强思维能力
增强辩证思维能力、历史思维能力、战略思维能力、底线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
第二章 实践与认识及其发展规律
第一节 实践与认识
一、实践的本质与基本结构 (一)实践的本质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社会性的物质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三个基本特征。
(二)实践的基本结构
主体、客体和中介是基本要素,三者统一构成结构。
第一,实践主体。具有一定的主体能力、从事现实社会实践活动的人,有个体主体、群体主体和人类主体三种基本形态。
第二,实践客体。实践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如自然客体和社会客体;物质性客体和精神性客体。
第三,实践中介。实践中介是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手段的程序和方法。可分为两个子系统:一是作为人的肢体延长、感官延伸、体能放大的物质性工具系统,如各种机器系统和动力能源系统。火车、电脑、雷达分别是对人的腿、脑、眼功能的延伸和放大。二是语言符号工具系统。
(三)实践形式的多样性
实践可分为三种基本类型:物质生产实践;社会政治实践;科学文化实践。 (四)实践在认识活动中的决定作用
“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实践在认识活动中的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二、认识的本质与过程 (一)认识的本质
深刻把握认识的本质,需要弄清各种哲学派别在这个问题上的不同观点。 第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认识本质的不同回答: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唯心主义认识路线。
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坚持反映论的立场,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人的一切知识都是从后天接触实际中得来的。
唯心主义认识路线否认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认为认识先于物质,先于人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