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
领程序及申请表
一、补贴对象
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 二、补贴条件
1. 属中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2. 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3. 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
每人1000元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四、申请人应提交材料
1. 年 月广州市 区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 年 月广州市 区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五、应核验信息
1. 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 2. 就业登记信息; 3. 社保缴费信息; 4. 毕业证信息;
5. 申请人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 六、申请程序
申请人在2020年8月、12月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2020年9月、2021年1月完成审核、复核、拨付资金。 七、其他
1. 中小微企业在粤府办〔2020〕8号文印发之日(4月10日)起新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该补贴。
2. 对于符合补贴条件,因客观因素应发未发的补贴申请,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给予补发。补贴资金划拨前,因单位注销等原因致使补贴资金不能发放的,不再发放。
附件:1. 年 月广州市 区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 年 月广州市 区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年 月广州市 区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汇总表
3. 附件1
年 月广州市 区中小微企业一次性 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单位名称 单位社保号 单位注册所属区 开户名称 申请人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开户银行 申请补贴金额(元) 银行账号 单位意见 本单位申报材料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盖章) 以上由申请单位填写 经核,该单位 人符合补贴条件,同意补贴金额: 元。 经办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盖章) 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意见
附件2
年 月广州市 区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单位名称(盖章): 是否 本市户籍 是否 港澳台 是否参保3个月以上 毕业证书编号 劳动合同起止日期 序号 合计 姓名 性别 证件号码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补贴金额(元) 备注:如属于港澳台人员,证件号码栏应填写通行证、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