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项目名称: 华佗腰腿痛治疗康复机、华佗正脊床暨华佗治疗机、气
血回春治疗仪 受让方
(甲方):北京丰泽佳益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让与方(乙
方):刘致国 签订时间: 2010年
10月29日 签订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 有效
期限: 2010年10月29日至2021年
10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
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 本合同为中华人
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转让(专利实 施许可)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
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 照使用。 二、 本合同书适用于让与人(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许可受让 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三、 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 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 与人。 四、 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 的组成部分。 五、 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
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 明“无”等字样。
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受让方(甲方): 北京丰泽佳益投
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地: 北京西城区核桃园西街36号北方长城光电大厦223
室 法定代表人: 赵振鲁 项目联系人: 张永伟 联系方式: 13910383154 通讯地址: 北京西
城区核桃园西街36号北方长城光电大厦223室 电 话: 010-83152644 传 真: 电子信箱: zhangyongwei2001@yahoo.com.cn 让与方
(乙方): 刘致国 住 所 地: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岭东路188号铁十三局 法定代表人: 刘致国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13911562364 通讯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岭东路188号
铁十三局 电 话: 13911562364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以 独占 (独占、排他、普通)方式 许可甲方实施其所拥有的 华佗腰腿痛治疗康复机、华佗正脊床、气血 回春治疗仪 专利权,甲方受让该项专利的实施许可并支付相应的 实施许可使用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许可实施的专利权: 1.为 实用新型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1
2.发明人/设计人: 刘致国 。 3.专利权人为: 刘致国 。 4.专利详细信息 专利授权日: 专利号: 专利有效期限: 专利年费已交至: 2008.11.12 200720094828.3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国家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