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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正名思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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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荀子的正名思想

摘要:荀子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文学家,政治家,同时也是一名较有影响的逻辑学家。其著作中最具有影响力的就是《正名篇》,名即为现代汉语中的概念,正名即矫正名实关系,取澄清概念之意。文章通过对名的形成,名的划分,如何制名,正名的意义的分析,进一步剖析出名的逻辑意义,这对于我们建构完备的中国逻辑体系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荀子;正名;逻辑。 1 荀子“正名”的提出 (1)社会原因。

荀子所处的春秋战国是我国历史上大动荡大变革时期,诸侯割据,战乱四起。奴隶社会确立起的名论体系在社会急剧变革时期已经不再适用,名实错乱,名不符实,贵贱不明,同异不辨,诸侯僭越,百家异说。造成社会的极度混乱。

新兴的地主阶级迫切要求建立起自己的名论体系以求全国范围内的统一,以适用于封建社会的统治与建设,而时下:“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也。”[1]所以才提出了“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 [1]正名的任务呼之欲出。 (2)自身原因。

荀子本人是地主阶级的代表,维护自身阶级的利益,巩固建立自身阶级的统治自然成为其首要任务,他认为建立起强大的中央集

权的国家,正名是国家机器不得不实行的重要措施,“故王者之制名,命定则实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名而一焉”, [1]正名的目的也在于“正道而辨奸”,使“邪说不能乱,百家无所窜”。由此,则“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百姓的言行就会“壹于道法而谨于循令”,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君王就可以“率民而一焉”,从而恢复“天下有道”的局面。可以达到“迹长功成,治之极也,是谨于守名约之功也”的作用。 (3)名形成差别的原因。

名称理论的确立首先是人体器官对外界事物进行形象感知,感知的不同进一步上升到理性的认识,眼之所见,耳之所听,口之所尝,鼻之所闻,身之所感,心之所想,以万物之不同化名之不同,此为名称有同异之根源所在。

荀况还进一步指出怎样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形成概念。他说“ 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疑似而通,是所以共其约名以相期也。”[1]即是说凡是同类的东西,反映到“ 天官” 的映象是相同的。通过“ 天官” 的比较就可以据其彼此之间的相似“ 疑似”之处,而得出共通之点,从而可以据此共性约定其“名”概念。这一分析,具有相当的科学性。他要指出的,正是通过比较区别出共同之点这一重要的逻辑原理。[2] 2 名的分类

(1)依据名的新旧标准,分为新名和旧名。

后世帝王这样确定名称,刑法名称依据商朝,爵位名称依据周

朝,节文仪式名称依据《礼》,万物各种杂名,依照中原夏族人民固有的习俗和普遍默契。从中我们便可以看出,在正名的过程中,“必将有循于旧名”,即部分名称沿袭前代合理的名称。 在此基础上,荀子又提出“有作于新名”,即在沿袭前代合理的名称的基础上,进一步创制出一批新的名称,以求得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对此他例举了应用于人身上的上各种杂名应作统一的新名,这是后世帝王为王称霸的一项重要举措。

综上所述,荀子对名论的划分,坚持的是一种扬弃的态度。 (2)依据约定俗成的标准,分为宜名,实名和善名。 在区分新名旧名的基础上,荀子又以约定俗成为标准进一步划分了宜名、实名和善名之分,人们约定俗成的实体命名,叫做合宜,跟约定名称不同的,叫做不合宜。名称本来就没有好坏之分,通俗易懂,不引起混乱,就是好名称。[3]

而宜名,实名,善名又形成了信,达,雅的递进层次,宜名是基本,是前提,所有的事物都具有了名称,完成民众语言交流,互通思想的基本功能,进一步完善到实名的阶段,即名副其实,名称能确实的表达事物的内容,是表达和交流能更加具体。终极目标就是达到善名,即在完成交际,名副其实的前提下,创设一种诗意的意境,使语言的叙述更加彰显民族的文化底蕴。

(3)依据名的内涵和外延的不同,分为单名、兼名,共名、别名。

单名,即用一个字能表达清楚的名称,例如“风”“雨”。兼名,

即用两个字或两个以上的字组成的名称,例如:“太阳”“月亮”。单名和兼名的提出与创制其实就是创作名称时的一个简化原则,其目的就是抛弃以往繁琐的命名理论,简化名称,便于记忆和使用,从语用学角度来看,简化的名称理论更加便于沟通与交流。 荀子在共名和别名的区分中,实际上用到的思想就是概括与限制的逻辑思想,一个词项要从两个方面来反映对象,即一方面要反映对象的特有属性,另一方面又要反映这些具有特有属性的对象,在逻辑中,把前者叫做词项的内涵,后者叫做词项的外延,内涵有多少之分,外延有大小之别,内涵与外延存在着反变关系,即外延愈大,内涵愈少。 3 制名的方法

以上,荀子对于名的划分提出了三条不同的标准,如何创制新名,创制新名的方法是什么,同样在正名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一大问题,对此,荀子又提出了四条制名的方法。 (1)同则同之,异则异之

荀况的所谓“名”,相当于概念。概念是思维反映对象的形式之一。它的主要特点在于抓住同类对象所共有的、而为它类对象所没有的本质特点,撇开同类对象中的差异,从而概括地反映对象。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只要它真正把共同点提出来,定下来,免得我们重复,它就是一个合理的抽象。” 换句话说,概念以至一切思维形式的形成,无论从形式或内容看,都有一个取同去异的过程,即是思维中的同一性和差异性的矛盾关系的正确处理、正确反映的

问题。[2]

(2)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

为了运用这一“ 同则同之,异则异之” 的原则去形成概念名以反映复杂的现实,荀况进一步指出了单名、兼名的形成及其区别。单名,就是反映个别对象的概念,兼名则是具有限定语的概念。[2] 前文的划分已经提出,单名和兼名其实是命名时采取的就简原则。由一个字构成的单名,就足以表达清楚的就用单名,由一个字构成的单名不足以表达清楚的就用两个以上的字组成的兼名,以便于交际和使用。

(3)用概括与限制的方法确定共名和别名

共名意指某一个普遍概念的上位概念,同时指出了概念的概括的逻辑演变。

别名意指某一个普遍概念的下位概念,同时指出了概念的限定的逻辑演变。[2]

万物虽然多,有时想要普遍列举,如把万物总称为“物”。物这个名称就是是外延最大的共名。按照事物的普遍性的程度向上推演,一种普遍性上面还有更大的普遍性,一直到再也没有更大的普遍性为止。又是想要特殊列举,“鸟”“兽”是外延较大的别名按照事物的特殊性往下推演,一种特殊性下面还有更小范围的特殊性,一直到没有再小的特殊性为止。

简而言之:从共名求得别名就是通过不断对高一级别的共名加以限制,直到限止到最小,反之则得出别名。[3]

荀子正名思想论文

浅析荀子的正名思想摘要:荀子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文学家,政治家,同时也是一名较有影响的逻辑学家。其著作中最具有影响力的就是《正名篇》,名即为现代汉语中的概念,正名即矫正名实关系,取澄清概念之意。文章通过对名的形成,名的划分,如何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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