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总裁办
抄:财务部、各校区 由:直营运营部
关于校区招生代理的政策及流程的审批公函
直营运营部[XXXX]
壹级公函 为了增加各校区新签及推荐到访量,促进各校区业绩提升,开拓校区周边市场渠道资源,提高品牌传播度与影响力,现制定招生代理政策,具体执行内容如下:
校区员工可开发合作商户、个人、兼职老师等对象作为校区学员招生代理,双方需签署“客户推荐合作协议书”,由校长审核并提交总部,返佣提点按照梯度最高给予8%,招生代理如有学员进行推荐,校区需上报被推荐学员基本信息,由总部审核是否可纳入招生代理范畴,未试听且未在XXXX教育报名过的学员方可纳入招生代理范畴,根据协议返佣期限对招生代理进行返佣。
招生代理流程:
客户推荐合作协议书:
业绩界定:
新生签约业绩归属于校区新签业绩,计入市场渠道到访、体验、签单数及签单金额; 如学管与兼职老师签署协议最终产生签单的,归属学管业绩,计入市场渠道到访、体验、签单数及签单金额。
当否,请批示!
发放范围:总裁办、财务部、直营运营部
直营运营部
XXXX年3月31日 签名:
回复:
关于校区招生代理的政策及流程的审批公函
致:总裁办抄:财务部、各校区由:直营运营部关于校区招生代理的政策及流程的审批公函直营运营部[XXXX]壹级公函为了增加各校区新签及推荐到访量,促进各校区业绩提升,开拓校区周边市场渠道资源,提高品牌传播度与影响力,现制定招生代理政策,具体执行内容如下:校区员工可开发合作商户、个人、兼职老师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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