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DB37/T938-200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服务的定义、 养护维修等级及要 求、施工安全、服务时限、管理责任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 凡是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 或修订 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 然面,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523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CJJ3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JGJ5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3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城市道路
, 其最新版
是指城市供车辆、 行人通行、 具有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及其附属 设施。 3.2
城市道路养护维修
是指以保持城市道路功能为目的而进行的修复、 加固等施工作业。 4 养护维修等级
根据各类道路在城市中的重要性 , 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分三个等级: 一等养护的城市道路 : 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支路中的商业 繁华街道、重要生产区、外事活动及游览路线。
二等养护的城市道路 : 次干路及支路中的商业街道、步行街、区 间联络线、重点地区或重点企事业所在地;
三等养护的城市道路 : 支路、社区及工业区的连接主次干路的支 路。
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等级由各城市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5 养护维修要求
5.1 城市道路应当保持平整完好 , 无沉陷, 无坑槽, 无松散, 无破损, 无 错台, 不影响交通。
5.2 道路养护单位应当按照道路类别、级别、养护等级分别制定巡查 周期和定期检测制度 , 对路面状 况进行评价 , 提出养护对策。
5.3 城市道路应根据不同的技术状况进行预防性养护工作
, 主要内容
应包括恢复磨耗层的功能、提高抗滑能力、早期出现的裂缝处理等。
5.4 道路养护量应质修维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项 目
车沥青混凝土路面 行 道 人 行 道
要
求
平整度≤ 7mm,接茬 <5m密实度 >95%,不得出现松散粗糙现象 : 厚度误差范围:-5 、+10m。
平整度≤ 3mm,相邻板块高差 <5mm,伸缩缝高差≤ 平整度≤ 30mm不, 得出现搓板、坑注、露骨现象。
料补修键砌 : 平整度≤ 5mm,井框高差≤ 5mm,不得有缺板、活板现象。
整体铺装:平整度≤
应符合 JGJ50标准 20m直线线量测形顺直偏差≤
10mm,相邻高差≤ 3mm,无缺损、活动现象。
5mm,井框高差≤ 5mm,坡度不大于原设计坡度,缘边不露土基。
3mm,厚度误差范围:-5mm、+10mm。
水泥混凝土路面
砂土路 预 装铺块制
硬化与维修
盲道及无障碍 设施养 修维护修 维石缘
路基、路肩及挡等墙
附属设施
达到设施设计原要求,完整、牢固、整洁、平顺、无破损,外观统一,功能完好。
5.5沥青、砂土等结构的人行道维修应符合相同材质车行道的要求。 5.6 修补路面或人行道的基础、材质、颜色、强度、功能应与原路协 调一致。
5.7车行道修补切边线放应,修补形状美观。 5.8 道路养护维修材料符合相应应标准的定 规
, 并有质量合格证明。
5.9 城市道路上的检符合相应应井查的规定,并保持道路平整。 6时限要求
6.1 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城市道路病害或者按到群众投诉、举 报、媒体曝光后立即进应行现,对实核场需要维修的 ,应立即通知养护 维修作单业位按下述限进时行维修。 6.2维修服务符合表 2 的规应限时定
6.3 冬季掘路应加强临时硬化工作 , 提倡使用专用沥青料、专用机械 修复。
6.4 严重影响车辆或行人安全的道路、检查井病害 后应立即采取临时处置措施一般应在当日修复 日修复的, 应在 3 日内修复。 7 安全与文明施工
, 在发现或接通知
; 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当
7.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施工标志 , 并采取围挡等有效的安全防护措 施。
7.2 进入养护维修现场的作业人员 , 必须穿戴具有反光功能的安全工 作服和防护帽。
表 2
类 服务项目 别
沥青路面 修补
车 行 道
掘 路 修
病害程度 不修基层 需修基层 横向沟槽 1 日内采取措施临时硬化, 7 日内修复 1 日内采取措施临时硬化, 4 日内修复 纵向沟槽 10 日内 8 日内
补 道板更换 道板更换 人 行 道
掘路 日内 沿石 日内 路基、边坡 附属设施
间,影响安全的 1 日内采取措施
维修时限要求
三等养护 3 日内 5 日内
一、二等养护
2 日内 3 日内
大面积沟槽
(超过
在上述( 2、3)基础上,每增加 100m 在上述( 2、3)基础上,每增加 100m
顺延 1 日
2 2
2
200m ) 顺延 1 日
2
)
不动基础
5 日内 8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动基础
10 日内 5 日内 及时修补
根据工作量、技术要求、季节限制等确定维修时
8 5 及时修补 同左
注:1 )掘路修补自掘路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其他的自发现或接通知之日起计算。 2 )水泥路面养护维修时应考虑强度养护时间。
7.3 养护施工应减少对交通的不利影响。 7.3.1 避开交通高峰期 , 提倡夜间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