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速公路网G85渝昆高速待补至功山段高速公路土建第二合同段
高速公路工程之七种安全
生产事故防护措施
编 制: 刘 辉 审 核: 杨际宇 批 准: 周 明
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待功高速公路土建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三年七月
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一、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 防护措施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方针,根据工程的 结构特点和工程实际,在确定高处坠落危险源后制定本措施.
1、为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 发生,在工程施工前对所从事高处作业的 人员进行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注意项等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后,按不同层次进行三级教育工作.
3、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 人员,严禁参加高处作业工作.
4、为防止高处坠事故的 发生,高处作业平台做好扶手并在周边挂设安全网;临时作业和支撑用的 脚手架保证安装合理、牢固.
5、对所有临边进行防护,如未施工护栏的 梁体临边可用预留的 钢筋按规定焊接,加防护栏杆,并在内侧假设防护网进行隔挡.
6、为保证防护措施能真正起到应有的 防护作用,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及相关作用班组长,对防护设施进行必要的 监督制作过程和验收外,还应按规定要求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 检查工作,以确保防护设施的 完好性,防止坠落事故的 发生. 7、在桥梁外侧进行施工中,作业班组要对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拉结点、安全平网和密目式安全、脚手板等进行使用前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进行操作.
8、凡高处作业却又不要作平台和安全网防护时,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和安全绳(使用前必须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其安全带
或安全绳的 使用必须遵照高挂抵用的 原则.凡未使用防护用品用具的 不准作业,为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 发生. 二、防护物体打击事故的 防护措施
为了 保证员工的 身体不受伤害及安全生产的 顺利进行,根据各级主管部门的 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制定本措施.
1、加强对员工的 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2、凡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符合标准要求的 安全帽.
3、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凡有可能造成落物或对人员形成打击威胁的 部位,必须进行巡查,保证其安全可靠.
4、对于吊装作业除设指挥人员外,对有危险区域应增设警戒人员,以确保人身安全.
5、施工现场严禁抛掷作业(其中包括架体拆除、模板支撑拆除及垃圾废料清理).
6、对预制场装料斗、上料花篮的 安全门经常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灵敏可靠,防止因失灵造成被吊物坠落伤人.
7、起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同时有一定的 操作经验和技能,熟悉操作规程.指挥人员应有严格注意被吊物的 整体状态,运行区域路线及其危险性.如有可能对作业人员形成威胁,必须通报安全管理人员暂停滞作业.
8、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必须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作业人员明确安全生产状态及要点,避免事故发生.
作业前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手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空载运行,在确定
高速公路工程之七种安全生产事故防护措施(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