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控制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
建筑施工场地是电气危险很大的特殊场所,因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使施工场地比一般场地所具有更大的电气危险性。
一、由于管理上的忽视,导致施工场地供电不规范,随意性很大,线路混乱,造成电击的危险性增大。
二、施工场地属户不具备等电位联结的场所,在相同的故障条件下,施工场地电击致死的危险性更大。
三、施工场地是环境条件恶劣的场所,它不仅因风吹、雨淋、日晒等恶劣气候条件使电气绝缘水平下降,而且由于场内众多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的运作,使电气设备和线路易受撞击碾压导致机械损伤。
四、施工用的配电箱、插座和电线电缆等设备线路还经常更换场地,整个施工场地就是一个临时性的电气装置,频繁的挪动和运输十分容易给设备和线路造成机械损伤,留下事故隐患。
五、在施工场地作业的施工人员自身还特别易受电击的伤害。因为他们在作业中常被子水溅雨淋,使皮肤潮湿人体阻抗下降,他们又经常使用发生电击时候难以摆脱的手持式和移动式的电动施工工具,这些不利因素都能使施工时造成施工人员电击致死的危险。
针对以上易发生电击的危险性原因,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控制和管理:
一、建立、健全保证用电安全的组织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的规章制度,主要应包括:
(1)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巡视、检查,以及定期维修制度。 (2)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票制度。 (3)临时线管理规程。
(4)电气设备和人身事故报告规程。
2、建立、健全各种用电技术资料,主要应包括: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3)电气设备试验、检修及出厂技术资料。 3、组织安全检查
可分为日常巡视检查、一般性的定期自检和互检、专项重点检查等。
二、接地系统的选取用:
1、当施工场地有施工专用变压器供电时
(1)、接地系统宜采用TT系统。因TT系统在场地内可分设几个互不关连的独立的接地极引出其PE线,可避免故障电压在场地范围内的传导,减少电击事故的发生。这点对环境潮湿又无等电位联结作用的施工场地十分重要。但因TT系统的接地故障电流小,必须在每一回路上装设1△N≤30mA的瞬动RCD。
(2)、也可采用TN-S系统,因其故障电流较大,可用断路器或熔断器切断故障,保护电器的设置比较简单,但由于施工场地为无等电位联结作用的场所,发生接地故障时接触电压较高,TN-S系统切断手握式或移动式施工工具,允许最长时间不是通常的0.4S,而且是
0.2S。如不能满足0~2S切断时间要求,仍需在借助电回路上安装RCD。
2、当施工场地由地区公用低压电网供电时,应采用TT系统,允免电网其他处的故障电压沿TN系统的PE线传导至施工场地电气设备外壳上,引起电击事故。
三、场地布线要求:
1、架空线路应尽量布置在受车辆和施工机械碰撞危险小的位置,应尽量减少导线连接端承受的应力。
2、不宜采用无机械保护的电线,应采用具有护套的电缆或护套线。
3、电缆的走线应尽量避免与车行道交叉,交叉时必须套以钢管。 4、移动电缆应采用耐受外力的重型橡套电缆。 四、配电箱、插座及其组件设置要求: 配电箱的制作要求
1、要具有流动性的特点。如便于搬运和安装,可直接放在地上,也可挂在墙上、柱上、不易损坏,为此配电箱应坚固、完整、严密。
2、要具有防雨、水等功能,室内、外都可以用;与地面、墙体接触的部位,均应涂上防腐油。
3、箱体要用防火材料制成,能防外界炎源的影响,也能防箱内电弧影响周围环境。
4、操作安全,方便并便于接线和维修。
5、为防止火花烧坏箱体,30A以上的动力配电箱要在木制箱体
上加包铁皮,但装有铁壳开关的配电箱除外。
6、箱体应有接地线;箱外应喷涂红色或用红色“电”字做标记,重要的配电箱,如搭式起重机的专用配电箱要加锁,使用中的配电箱内严禁放杂物。
7、给照明回路供电的插外,接用电源的插座必须由1△N≤30mA的瞬动的RCD作电击防护。
五、照明设备安装的安全要点:
1、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的照明线路的敷设;除护套缆线外,应分开设置或穿管敷设;携带式局部照明灯具用的导线,宜采用橡套软线,接地或接零线在同一护套内。
2、灯具对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应低于2.5M,灯头与容易燃物间的净距一般不小于0.3M,投光灯、碘钨灯等高温灯具与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3、流动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并应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
4、相线应接在螺口灯头中心触点的端子上,零线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5、每套路灯相线应装有熔断器,线路进入灯具处应做防水弯。 6、对于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场所的照明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六、动力及其它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1、每台电动机均应装设控制和保护设备,不得用一个开关同时控制两台及以上的设备。
2、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3、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还应安装防雷装置。
4、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保护接零。
5、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电器,严禁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